成都警方依法查处摆拍造谣“吸阳气”视频:恶意贴标签抹黑城市形象终被追责

记者1月17日从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获悉,一起以制作虚假视频进行地域污名化的网络造谣案件已被依法查处,犯罪嫌疑人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警方通报,近期有群众举报称,网络上出现疑似虚假视频恶意抹黑成都形象。

接报后,武侯区分局立即启动调查程序,通过深入取证和技术手段,迅速锁定了违法行为人。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齐某,男性,25岁,宜宾珙县人,系某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自2024年12月起,齐某为获取网络流量关注度,并为其计划中的直播带货业务积累人气,精心策划并组织团队摆拍制作系列虚假视频。

这些视频刻意编造"吸阳气"等荒诞情节,恶意将拍摄地点关联成都,通过夸张表演和虚假剧情,系统性地对成都男性群体进行污名化描述。

从案件性质分析,齐某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恶意传播特征。

其制作的虚假内容不仅背离事实真相,更是有组织、有预谋地制造地域偏见和群体标签化现象。

相关视频在网络平台传播后,获得巨大流量和关注度,但同时引发大量基于虚假信息的不实解读和恶意传播,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网络信息环境。

此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

虚假视频的广泛传播不仅损害了成都城市形象和当地民众的名誉权益,更在网络空间制造了不良的舆论氛围,破坏了公序良俗。

特别是通过刻意制造地域对立和群体偏见,这种做法违背了网络空间应当遵循的真实性、公正性原则,对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生态造成严重冲击。

从法律层面看,齐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要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网络空间编造虚假信息,恶意传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的范畴。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体现了执法部门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近年来,随着短视频平台和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网络内容创作门槛不断降低,但部分从业者法律意识淡薄,为追求流量和商业利益不择手段。

此案的查处,对整个网络内容创作行业具有重要警示意义,提醒相关从业者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以虚假信息牟利。

执法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针对恶意制造地域歧视、群体对立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同时,呼吁广大网民提高辨别能力,对网络虚假信息保持警惕,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流量更不应成为践踏底线的借口。

此案既是对投机者的严厉警示,也是对社会价值观的一次纠偏。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唯有法律、技术、公众意识多管齐下,才能让网络空间真正成为文明、理性、友善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