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获刑10个月

2024年6月,被告人李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到了2025年3月,李某某又因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被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十个月。 事情的起因是在一个台球厅的会员微信群里,李某某认识了姚女士。他先给姚女士看了车里装满现金的视频,还特意说是自己作为法院执行局法官和生意人的身份,把这两个身份绑在一块儿,就是想利用姚女士对法官的信任,再加上她看到假钞心里肯定动了贪念。 聊得差不多后,李某某提出了陪睡给十万、陪玩两小时给十五万这种诱人的条件,一步一步把姚女士的警惕心给磨没了。姚女士同意了见面,两人就去了沙市区的一家酒店开房。开房的时候,李某某特意说自己是公职人员不能登记,让姚女士去办手续。这一手既保住了他法官的假身份,又不用留下记录。 发生关系后,李某某给了姚女士一捆现金说这是二十万酬谢。结果没过一会儿他就变卦了,说朋友打牌急用钱让姚女士借七千元。姚女士因为觉得对方是法官、手里刚拿到钱,心理上的防线全垮了,就通过微信把钱转过去了。其实那二十万全是银行用来练点钞的练功钞,一点都不值钱。 案发后姚女士报了案,法院经过审理发现,李某某确实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的身份和财富来骗姚女士的钱。再加上他现在还在缓刑期内犯新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必须撤销缓刑并数罪并罚。 最后法院决定把李某某之前的六个月有期徒刑和这次的十个月并在一起执行,总共还是十个月。这个案子的意义在于告诉大家网络交友得擦亮眼睛,遇到有人炫耀身份和钱的时候千万要小心。同时也是给那些在缓刑期内的人敲个警钟:缓刑不是护身符,再犯错就得把之前的罪和新罪一起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