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婚姻矛盾引发的悲剧案件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中尘埃落定。该案再次警示社会,婚姻关系中的信任危机若处理不当,极易演变为严重刑事犯罪,造成不可挽回的人生悲剧。 案件的发生源于家庭内部的信任破裂。被告人陈某与妻子车某育有四个孩子,但夫妻关系并不稳定。早在2020年,陈某曾因出轨一名陪酒女性朱某而被妻子发现,此后家庭矛盾日益加深。随着时间推移,陈某开始怀疑妻子也存在不忠行为,遂采取极端手段进行监控。陈某秘密购置窃听设备安装在卧室,通过窃听妻子的微信聊天内容,发现其中存在暧昧语音,由此产生妻子出轨的猜测。这种单上的怀疑和不信任,成为了后续悲剧的导火索。 2024年3月24日晚,陈某再次就婚外情问题与妻子车某发生争执,要求查看其手机以证实猜测,遭到拒绝。在被拒的刺激下,陈某萌生了极端想法,决定用汽油烧伤妻子使其毁容。他随即购买了800毫升汽油并放置在车内。当晚,陈某继续追问妻子是否存在婚外情,车某选择下车离开。陈某跟下车继续纠缠,并从车内取出装有汽油的饮料瓶,将汽油浇到妻子的头部和颈部进行威胁。在被妻子的言语激怒后,陈某用打火机点燃手中的汽油瓶并丢向车某,引燃其身上的汽油。车某当场死亡,陈某驾车逃离现场。事发次日下午,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一审法院认定,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陈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但其无视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性质恶劣,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陈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辩称案发前被害人存在出轨事实,自己属于激情犯罪,原判量刑过重。 二审法院对陈某的上诉理由进行了逐一驳斥。首先,关于被害人出轨的指控,二审法院认定陈某的怀疑缺乏确凿证据。陈某自己供述,其对妻子出轨的判断仅基于窃听到的"暧昧语音",并无其他证据佐证。因此不能认定被害人在案发前存在出轨行为,更不能以此作为减轻陈某罪责的理由。其次,关于激情犯罪的主张,二审法院指出陈某的行为具有明显的预谋性。陈某事先购买汽油、将其放置在车内,这些都表明其犯罪具有计划性和预谋性,而非一时冲动。作为心智正常的成年人,陈某明知用汽油浇淋他人全身并放火会导致死亡后果,仍然放任此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明显具有杀害被害人的故意。因此,陈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不属于激情犯罪范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驳回陈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这一判决充分说明了我国司法机关对故意杀人罪的严厉态度,也展示了法治精神在处理重大刑事案件中的坚定立场。
家庭矛盾可以有分歧、争执,但绝不能诉诸暴力。法律必须对以猜疑为名的伤害行为作出严厉回应;社会也应更早识别和干预潜在的暴力风险。唯有坚守"尊重生命、依法解决纠纷、零容忍家暴"的底线,才能从根本上避免类似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