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行动方案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2030年前资本规模力争增五成、费率降至1%以内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长期困扰中小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等实体经济主体。为破解这个瓶颈,广东省近日出台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行动方案,明确了未来五年半的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标志着该省融资担保工作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从目标设定看,广东提出的增长目标具有较强的雄心。到2030年底,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规模力争增长50%,省级担保集团和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要位列全国前列。同时,年度融资担保业务规模超1000亿元,平均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5年累计业务规模超2万亿元。这些数字背后反映了政府对融资担保功能的重视——作为准公共产品,融资担保具有增信、分险、赋能作用,是解决融资难题的关键工具。 体系优化是实现目标基础。方案明确提出构建全省统一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由省级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与地市合作,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整合地方融资担保机构。同时鼓励有多家担保机构的地市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合并重组,重点培育1家实力强、信誉好、业务精的市级担保机构。这样的整合旨在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形成纵横联动的担保网络。 品牌建设成为体系完善的重要内容。广东将创建"粤担保"品牌,以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为龙头,地市担保机构为骨干,统一标识、系统、服务和标准。这一做法不仅便于融资主体识别和使用,也有利于提升广东融资担保服务的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 在支持重点上,方案突出表明了分层次、差异化的政策导向。对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省级财政在2025至2027年度予以降费奖补和代偿补偿。这一安排充分体现了对普惠金融的倾斜支持。同时,方案单独设计了科技创新融资担保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改造为政府性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单户在保余额上限可提高至3000万元,代偿赔付上限提高至5%。这反映了广东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战略需求。 风险分担机制的完善是方案的核心创新。方案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约定风险分担比例,银行承担的风险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0%。在科技创新类融资担保中,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分别按不低于贷款金额的20%、不高于80%分担风险,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分险比例不低于20%。这样的安排既保护了政府性担保机构的可持续性,又明确了银行的风险责任,构建了相对均衡的风险共担格局。 从金融"五篇大文章"的角度看,方案充分体现了广东的战略导向。通过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电子信息、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增信支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发展,融资担保体系被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战略使命。这表明融资担保不再仅仅是一项风险管理工具,更成为推动产业升级、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在全球产业链调整的背景下,广东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既促进了金融资源精准服务实体经济,又探索出兼顾市场效率与社会效益的发展路径;这场金融供给侧改革,正在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