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科技与产业融合进入关键窗口期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全球主要经济体纷纷将科技创新置于国家战略核心位置。另外,我国产业链供应链部分关键领域仍存在薄弱环节,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尚不畅通,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协同机制有待继续完善。鉴于此,"十五五"规划的顶层设计如何破题,成为各界关注焦点。 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十五五"时期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总体部署作出系统阐述,表达出明确政策信号。 二、问题:制约融合发展的三重瓶颈 从现实情况看,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之间的融合仍面临三上突出矛盾。 其一,高质量科技供给不足。基础研究投入分散、前瞻性布局不够系统,原创性、引领性成果产出有限,难以为产业升级提供持续动力。 其二,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有待强化。长期以来,企业国家重大科技决策中的参与度偏低,承担国家科技攻关任务的比重不高,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尚未充分激活,导致科研方向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偏差。 其三,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职务科技成果的权属改革推进相对滞后,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不健全,中小微企业获取科技成果的门槛较高,制约了创新成果向产业应用的有效转化。 三、对策:三维协同、系统推进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三条路径,形成系统性政策合力。 在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上,将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加强基础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和体系化布局,超前部署面向2035年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力争产出更多具有标志意义的原创成果。与此同时,统筹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及科技领军企业等战略科技力量,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联动,提升体系化创新能力。供需匹配层面,将聚焦战略必争领域和产业链供应链薄弱环节,全链条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上,政策设计颇具针对性。支持企业担当科技创新的"出题者",提高其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决策中的参与度;鼓励企业作为创新活动的"组织者",承担更多国家科技攻关任务,并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协同攻关;同时将企业评价纳入科技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真正落实"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使企业成为成果产出的"阅卷人"。这多项安排,旨在从决策端、执行端、评价端全面提升企业在创新链条中的话语权。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上,将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推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布局共性技术平台与中试验证平台。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相关政策将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先使用后付费"的方式,将科技创新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有效降低中小企业获取先进技术的成本门槛,激活创新成果向市场转化的内生动力。 四、影响与前景:政策合力推动创新生态重塑 上述三项举措相互支撑、环环相扣,共同指向一个核心目标:打通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应用的全链条创新通道,构建更具活力、更加高效的国家创新体系。 从政策导向看,此次部署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在创新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有助于改变过去科研与市场"两张皮"的局面,推动创新资源向产业需求聚焦。从长远影响看,随着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将进一步凸显,有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在全球产业竞争日益演变为创新体系竞争的今天,这场以深度融合为特征的科技创新变革,不仅关乎产业链安全,更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举措。当市场需求真正引导创新资源的流向,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型将获得更强劲的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