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农信机构改革加速推进 甘肃率先获批组建统一法人农商行

农村金融改革步入新阶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批复同意筹建甘肃农村商业银行,标志着全国首家省级统一法人农商行正式获批。

根据批复要求,筹建工作须在批复后六个月内完成。

这一进展表明,经过多年探索和准备,农信系统改革已从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改革的顶层设计更加明确,执行力度明显加强。

多地改革方案密集出台,改革路径日趋清晰。

宁夏农商行深化改革方案已获批复,将采用统一法人模式组建省级农商行,黄河银行将推进吸收合并辖内其他十九家市县机构。

云南省联社及省内一百二十二家行社联合公告,拟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云南农村商业银行,实现"一个法人、一张牌照、一体化运营"。

黑龙江也将2026年定为农信系统统一法人启动年。

云南、甘肃、宁夏三地均已将组建省级农商银行列入2026年地方重点工作,体现了改革的战略地位。

改革模式呈现多元化特点,各具优势。

当前全国农信改革主要采取两种模式。

其一是省级统一法人模式,省联社与市县农信机构合并为单一法人,县级机构转为分支机构。

该模式可快速压降不良资产、整合资本、提升抗风险能力,更适合高风险机构集中、治理分散的省份。

甘肃、云南、宁夏等地选择此类改革路径,正是基于各自风险状况和治理现状的理性选择。

其二是农商联合银行模式,采用"下参上、上管下"架构,省级联合银行为控股平台,市县机构继续保留法人地位。

这一模式能兼顾基层服务灵活性与省级风险兜底、合规管理,在经济发达、县域差异较大的地区更具优势。

浙江、江苏、江西、贵州等地已经落地该模式。

目前全国已有十余个省份采用省级统一法人模式,成为本轮农信改革主流路径,农商联合银行模式同步推进,各地改革持续深化。

改革的深层动因在于农村金融体系的历史积累和现实需要。

长期以来,农信系统存在机构众多、法人层级复杂、风险管理分散等问题,制约了整体竞争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通过省级层面的整合,可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风险集中管理、合规统一执行,有利于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这一改革也是适应金融监管要求、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必然选择。

改革的前景值得期待。

多地方案明确、路径清晰、推进提速,预示着2026年有望迎来省级农商行集中挂牌、联合银行模式深化落地的密集窗口期。

这将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体系的现代化建设,增强农村金融对乡村振兴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农信改革的核心不只是名称与架构变化,更在于以制度重塑推动风险治理现代化、以资源整合提升县域金融供给质量。

当前多地密集推进的实践表明,改革已进入“时间紧、任务重、成效见真章”的阶段。

把握好风险化解与服务实体、集中统筹与基层活力、短期处置与长期机制之间的关系,才能让农村金融体系在新一轮发展周期中更稳健、更有效地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