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少数人员反复违纪扰动改造秩序 在高墙之内,守纪、劳动、学习是服刑人员日常改造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依规争取减刑、假释的基础。现实中,多数服刑人员能够遵守制度、配合管理,但仍有少数人反复触碰纪律红线:轻则违反队列、作息、报告等规定,重则引发冲突、对抗管理并受到处理。此类行为不仅影响个人改造进程,也容易扰动监内秩序、带动同伴情绪变化、削弱矫治氛围,是管理工作中需要持续关注的风险点。 原因——四类心理与行为动因交织叠加 一是入监适应不足导致“无意违规”。部分新入监人员从相对自由的社会生活进入高度规范的封闭环境,面对严格作息、集体行动和细致规范,容易出现理解偏差或执行不到位。个别人员对“何时坐、何时答到、何时报备”等细节不熟,短期内反复违纪。适应期本是常见的心理过渡阶段,但个体适应速度不一,加之紧张、焦虑等情绪叠加,更易诱发违规。 二是对裁判结果的对抗性认知导致“拒绝配合”。部分人员坚信自己“无过”或抱持强烈翻案期待,把申诉愿望与改造态度对立起来,形成“既然不服就不必服从”的错误逻辑,进而对管理指令抵触、配合度低,甚至以对抗方式表达不满。需要强调的是,在判决未依法变更前,遵守监管规定是服刑期间的法定义务。把法律救济与日常改造对立,不仅无助于问题解决,还可能因违纪受处置影响后续合法权益的实现。 三是个性特征与集体环境不匹配导致“冲突频发”。监狱实行高度集体化管理,要求个体在统一规则下协同行动。个别人员自我中心强、情绪控制能力弱、对指令高度敏感,容易把管理要求理解为“被冒犯”,在小摩擦中放大矛盾,进而出现争执、冲突甚至破坏性行为。在封闭单调环境中,负面情绪更易积累,性格棱角被放大,成为违纪的触发因素。 四是亲情支持缺失引发“自我放弃”。一些人员长期缺少来信、探望或家庭信息,逐渐形成“被遗忘感”。当其对未来缺乏期待,便可能认为“努力改造也无意义”,从而失去内在约束,出现消极怠工、故意违纪等行为,以宣泄情绪或填补空虚。对部分人而言,最难承受的不仅是劳动辛苦和失去自由,更是与社会、家庭的情感连接中断。 影响——既关系个人前途,也关联监管安全与改造质量 从个体层面看,违规会直接影响考核评估、奖励获取和减刑假释机会,还可能引发连锁性的消极行为,延长适应周期、强化对立心态,形成“违规—处罚—更对抗”的循环。从监管层面看,频繁违纪会增加管理成本,诱发模仿效应和情绪传染,影响整体教育改造秩序。更关键的是,若心理问题与家庭支持不足得不到及时干预,出监后的再社会化难度会加大,不利于降低再犯风险。 对策——以依法管理为底线,推进分层干预与社会支持协同 一要把好入监“第一课”,强化制度认知与适应训练。对新入监人员开展系统化入监教育,围绕纪律规范、权利义务、日常流程进行细化讲解和情境化训练,通过示范、演练、同伴帮扶减少“不会做、做不对”带来的违纪。同时加强适应期心理评估,及时识别焦虑、冲动、对抗等风险特征,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二要推动“申诉与改造”并行的法治教育。对存在强烈不服判情绪的人员,依法保障其依程序提出救济的权利,同时明确服刑期间遵规守纪的义务边界,帮助其建立理性预期,避免把希望寄托在对抗管理上。通过法律政策宣讲、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其把精力投入学习劳动和行为矫正,以实际表现争取更有利的处遇结果。 三要加强心理矫治与冲突管理能力培养。针对性格偏执、易激惹、社交困难的人员,开展心理疏导、情绪管理训练和人际沟通课程,完善矛盾调处机制,推动问题在萌芽阶段化解。对反复违规者实行分级评估、分类施策,在严格执纪基础上提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与连续性。 四要完善亲情帮教机制,修复“情感连接”。在依法依规前提下,鼓励家属通过书信、亲情电话、会见等方式保持联系,使服刑人员持续获得家庭信息与情感支持。家属可多传递家庭变化、子女成长、未来规划等具体内容,以可感的生活细节增强其“回归有路、努力有值”的信念。对家庭支持确实薄弱的人员,可引入社会帮教资源、志愿服务和教育援助,形成替代性支持网络,减少孤独与绝望对行为的影响。 前景——以系统治理提升教育改造质效 随着监狱治理现代化推进,教育改造将更注重法治化、精细化,并与心理和社会支持相结合。未来,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通过数据化风险评估、分层分类矫治、亲情与社会资源协同,有望更降低适应期违规和反复违纪比例,增强服刑人员守纪的内生动力,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高墙内的每一次违规,往往折射出特殊环境下的心理波动与行为失衡。在法治优化的背景下,如何用更科学、更有针对性的矫正方式,把消极对抗引导为积极改造,既关系教育改造质量,也考验治理能力。这需要执法与教育工作者以更专业的判断和更细致的方式,帮助迷途者找到回归社会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