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2025年的一个清晨,丁某在乐山五通桥的一个路段过街时,被一辆从五通桥往乐山方向行驶的面包车撞上了。事发地点就在103省道148公里200米这个地方,当时才早上7点16分。这辆面包车的车主是刘某某,也就是刘某,他开的那辆川G8***6的小型面包车不仅撞到了丁某,还把人给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了。交警查下来发现,这车机件本来就不合格,刘某开它上路是违法的。更离谱的是,他明明看到了丁某在人行横道上过马路,居然不停车让人走。这种无视斑马线的行为可不仅仅是扣分罚款就能了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像这种把人撞成重伤甚至死亡的行为,可是要坐牢的。刘某某最后被公安机关给刑拘了,马上还要移送检察院去审查起诉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要是遇到行人过马路是必须停车让行的。要是被交警抓住这种没停车让人的情况,最少得罚100块钱,还得扣3分。乐山的交警特意提醒大家,以后开车碰到斑马线千万要减速慢行,要是有行人正在通过那更是绝对不能再往前开了。行人过马路的时候也得走人行横道,一定要多看看两边的车子,确认安全了再过去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