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18岁成年期间抚养费全给了,法院判决一出来就生效了

有这么个事发生在广东,一个叫钱小妮的姑娘,2014年她妈梁某跟一个叫钱某的男人生下了她,结果2016年他们俩分开了,之后这钱某就对女儿不管不问,连抚养费都没出过。梁某一个人扛着女儿长大,供吃供喝供读书,日子过得特别紧巴。到了2023年,梁某实在养不起孩子了,就把这个老赖给告上了法庭。法院一听就明白了,觉得得赶紧把这笔账算清。 经法院一查发现,钱某名下有好几处房产,根本不是没钱给。既然男方名下这么多房,法院就觉得把钱一次给清最合适。这法院还给算了一笔细账:按照钱小妮现在的情况,要是以后还留在广东生活,就参照之前钱某委托弟弟在2018年到2020年转给梁某的那五次钱的数额来定。最后法院拍板决定,把每个月的抚养费标准定为3000元。 至于为啥要一次性给清这笔钱?因为这几年钱某身体越来越差,估计以后连自己都照顾不了自己。如果这时候不一次性把钱要过来,等他以后走不动道了再去催债或者申请执行,那钱小妮想要拿到这笔钱肯定难上加难,对她以后的成长也没啥好处。所以最终法院就判了:让钱某一次性把从2016年到女儿18岁成年期间的抚养费全给了。这判决一出来就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