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深度解析中华传统法律文化 新书《法律深处是人心》引领法治文化传承新路径

问题:让法律史“可读、可用、可感”仍存距离 长期以来,传统法律史知识多以制度条文、理论框架呈现,专业性强、抽象度高,普通读者往往难以在宏观叙述中把握制度运行逻辑与价值指向。

一些普法传播也存在“只讲规定、不讲缘由”“只讲结果、不讲过程”的倾向,导致公众对传统法律文化的认识停留在零散故事或刻板印象层面,难以形成体系化理解,更难以实现与当代法治建设的有效对接。

原因:时代呼唤把文化资源转化为法治共识 2025年9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凸显以文化厚植法治根基的现实需要。

一方面,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更广泛的社会认同与行为自觉,法治传播不仅要“入耳”,更要“入心”;另一方面,中华法系蕴含的民本理念、慎刑精神、礼法互济等经验智慧,为理解中国法治道路提供了重要文化支撑。

如何把深厚传统转化为可理解、可传播、可借鉴的公共知识,成为出版界与学界共同面对的课题。

影响:以案释法推动古今对话,增强法治教育穿透力 《法律深处是人心: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探秘》在表达路径上作出探索。

该书选取中国法律史上40余个典型案例,从案情切入,层层推演至制度设计、价值判断与人性洞察,形成“以案例讲制度、以制度讲文化、以文化讲人性”的叙事链条,让读者不仅“知其然”,更能“知其所以然”。

例如,书中对汉代“李充分家案”的讨论,由案情回溯延展至婚姻相关规范与伦理边界,强调在制度约束与人情常理之间寻求理性平衡,使传统规则不再停留在纸面,而成为可理解的生活经验。

更具启示意义的是,书中通过案例如“孙章矫诏案”,呈现中华法系“明德慎罚”的审慎立场。

面对因错念诏令导致的严重后果,律学家从动机与过失区分入手,主张审案须探究主观心态,体现“君子原心”的价值取向。

这类讨论使公众理解:古代司法并非简单“重刑主义”,而是包含对事实、情理与责任形态的细密辨析,折射出以人为本的治理智慧。

同时,书中穿插民俗谚语与逸闻轶事,在不削弱严谨性的前提下降低阅读门槛。

如“韩延寿巧断争田案”中通过官员误解“风土”“黎庶”的笑谈,提示执法施政离不开对地方风俗民情的体察,所传递的治理逻辑对当下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仍具借鉴价值。

总体而言,这种写法有助于把“传统法律文化”从概念化表述转化为可触摸的历史场景,增强普法内容的亲和力与解释力。

对策:以制度化普法需求牵引高质量内容供给 在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方向后,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需要从“有意思”走向“有体系、可转化”。

一是加强案例化、情境化表达。

面向社会公众的法律文化读物,应在严守史实与法理边界的前提下,更多采用典型案例、治理细节与社会生活场景,提升可读性与可理解度。

二是突出与当代制度的衔接阐释。

书中对“亲亲相隐”所体现的亲情伦理与诉讼制度安排的对照,启示出版与教育实践可在“古今对话”中呈现传承脉络,帮助公众理解当代法律规定背后的价值基础。

三是推动多渠道传播与教育融通。

结合学校法治教育、干部培训、公共文化服务等场景,将优质内容转化为课程、讲座与读书活动,形成从阅读到讨论、从知识到共识的传播链条。

前景:传统法治智慧将更深融入现代治理实践 随着普法工作从“覆盖面”向“获得感”深化,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有望在更大范围释放效能。

一方面,案例化叙事能够提升公众对程序正义、责任认定、情理法融合等核心议题的理解,促进社会对依法治理的理性认同;另一方面,中华法系强调的民惟邦本、德主刑辅、隆礼重法等观念,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基层治理、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过程中,将持续提供文化资源与价值支撑。

可以预见,兼具学术深度与公共表达能力的普及读物,将成为连接专业研究与社会认知的重要桥梁。

法律的本质在于对人心的尊重和对人性的敬畏。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之所以历久弥新,正在于其始终将人放在首位,强调德法并举、刑罚谨慎、亲情人伦的重要性。

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我们需要更好地传承和发扬这一宝贵的精神财富,让千年法脉在当代司法实践中焕发新的生命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深厚的文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