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传统的垄断行为比如“二选一”、“拼低价”作为主要关注点,也把因为技术发展而出现的新型垄断风险列了进去。比如,用会议、电话或者是即时通讯工具,还有共享数据池、互操作协议、云存储平台、AI,通过这些手段进行竞争性敏感信息的交流,或者是利用数据、算法、技术、平台规则来实现用户分类、动态定价、流量分配、商品排序等协调一致的行为,都被列为了新的垄断风险。2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发布了《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这个《指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系列核心条款给转化成了具体可识别的行为边界。根据平台经济行业特点、经营模式还有竞争规律等因素,《指引》给大家划清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4类垄断风险的“红线”。针对平台经济近几年的壮大发展和激烈竞争,《指引》提出了8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还有平台差别待遇。这些列举出来的新技术带来的垄断风险其实对应着公众对于像“大数据杀熟”、“非法数据获取”这类互联网新“乱象”的关注。《指引》把这些技术问题详细列出来之后,就给互联网平台的自纠自查提供了更清晰的方向和指引。这次对阿里巴巴和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的调查也体现了这一点。面对市场发展的新阶段新变化,《指引》的发布无疑能为行业带来更明确的发展方向。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开始更进一步走向AI经济时代,数据、算法这些数字资源变得越来越重要。在这过程中,互联网平台不仅要坚守竞争底线,还得在发展新技术的同时增强反垄断合规意识,实现平台经济的创新发展。就在今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启动了反垄断调查。而在此之前,阿里巴巴也曾因为同样的问题被市场监管总局处罚过。这表明监管部门对这些涉嫌垄断的市场行为已经给予了足够的重视。 这次《指引》把新型垄断风险给详细列出来后,给互联网平台的自纠自查提供了更清晰的方向和指引。这些新型风险包括利用大数据分析、AI等技术手段对转售价格进行自动化设定,还有利用用户画像、预测算法等对转售价格进行直接或者间接限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