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向“第三者”转账十余万元被判返还:法院以公序良俗否定悖德赠与

一段始于校园同窗的重逢,演变成长达九年的婚外情,最终导致三人对簿公堂。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一份判决书,为这场婚姻悲剧划上了句号,也为类似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事件缘起于一次不该发生的重逢。

谷某一与王某2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内约定实行共同财产制。

2014年,夫妻二人迎来儿子,小家庭曾一度安稳。

然而同年年底,王某2与中学同学王某1意外相逢。

这次重逢打破了婚姻的平静,两人逾越了道德底线,发展为不正当关系。

随后的九年间,这段见不得光的感情成为了家庭的隐患。

为了维系这段婚外情,王某2自2015年起频繁向王某1进行财物转移。

通过微信、银行卡、支付宝等多种渠道,王某2多次向王某1转账,甚至采用"520""521"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进行转账,这些行为持续至2023年。

这些转账看似是个人的经济往来,实质上却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擅自处分,侵害了另一方配偶的合法权益。

转折出现在2023年5月。

王某1的一通电话让原配妻子谷某一彻底识破了丈夫的背叛。

愤怒和失望促使谷某一做出了决定:与王某2协议离婚,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中,谷某一主张王某2在婚姻存续期间向王某1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请求王某1返还25万余元,同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一审诉讼中,王某2对自己的过错行为供认不讳,对妻子要求返还财产的诉求也无异议。

而王某1则选择缺席庭审,但之后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在上诉过程中,三方对全部转账记录进行了重新核对,最终厘清账目:王某2通过微信、银行卡向王某1的转款差额共计11.2万余元,支付宝转账则持平。

在二审庭审中,王某1改变了策略。

她辩称自己是受欺骗才与王某2交往,并不知晓对方已婚。

同时,王某1还提出两人共同经营过早餐店、王某2欠其母亲借款等事由,试图通过抵销来减少应返还的款项。

而王某2则表达了自己的委屈,称自己为了王某1不惜净身出户离婚,离婚后却遭到疏远,最终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法院的判决为这场纠葛画上了句号。

二审法院明确指出,无论王某1是否知晓王某2的婚姻状况,其与已婚人士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行为已然违背公序良俗。

基于这种违德关系产生的财物赠与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王某1提出的经营费用、借款等抵销主张,法院认定这些与本案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其可另行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最终,法院维持一审"赠与行为无效"的认定,改判王某1返还11.2万余元,并根据过错程度分配诉讼费:王某2承担70%,王某1承担30%。

这起案件的判决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它再次明确了三个基本原则:其一,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其二,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其三,基于不正当关系的财物转移不能成立有效的民事法律关系。

这些原则的确立,对于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和保护配偶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从社会管理角度看,该案反映了当前婚姻家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些人在面临婚姻诱惑时缺乏理性和自制,不仅伤害了配偶和家庭,也最终为自己的过错行为付出了代价。

同时,第三方插足他人婚姻的行为虽然在道德上受到谴责,但在法律上如何界定和处理也是一个现实问题。

本案通过"违背公序良俗"这一法律原则,对这类行为进行了有效的规制。

此案再次证明,法律不仅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也是道德底线的守护者。

任何试图通过违背公序良俗行为获取利益的做法,终将受到法律的否定与制裁。

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唯有尊重法律、恪守道德,才能实现真正的权益保障与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