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起轰动网络的合同纠纷,确实把这个行业的老底给揭开了。其实就是两个合伙人闹掰了。那个叫千万粉丝级的网红,她的前搭档拍了个视频控诉,说当年在一块儿忙活的时候,自己可是真金白银投进去了几千万,还签了一份对赌协议,约定一年得搞出7000万的营收。结果才干了一年,对方就单方面说不合作了。更离谱的是,协商的过程中,对方的妈妈居然用自残来给她施压,搞得前合伙人最后不得不签了那份解约书,最后也没拿到违约金。前合伙人还抱怨说手受伤了,要求公开道歉退出网络圈。 对方自然是不认账的。她通过媒体和社交账号回应了这件事,还给大伙看了法院的判决书。看判决书的内容是这样的:虽然在商量解约的时候有自残还有划伤手这些事,但并没有限制人身自由。关键是这位前合伙人后来还是把合同上的1400多万元都给支付了。既然这样,“受胁迫签协议”这个说法就没什么证据了。最后法院驳回了前合伙人想要撤销解约协议的请求。 这种事儿发生的根源在于这行当发展太快太野蛮了。有些做直播的朋友对合同到底有多大法律效果根本不清楚,光靠说好就行,或者太讲究人情面子;另一方面,大家也没个统一的标准合同模板,更没人管着到底对不对。再加上有个别急功近利的人光想着捞快钱,把长期合作的信誉底子给毁了。 这事儿在网上一传开,大伙儿都在议论这行业的诚信度和规矩到底行不行。那位网红最近的粉丝数是往下掉的。虽然她接广告的报价还是高得吓人,但公众对她的信任度没了,这肯定会影响到她的长期生意价值。要是这种纠纷经常出现,那整个行业的名声可就毁了。 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得大家一起使劲儿才行。首先从业者得提高法律意识;然后行业协会可以牵头弄个标准化的合作指南;监管部门那边也得加强监督。只有大家都规矩起来、按规矩办事了,数字内容产业才能走得稳、走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