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手为亡故患者的服务管理定下规矩

最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牵头,把公安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这些部门一起叫来开会,制定了一个文件,给亡故患者的服务管理定下规矩。这个规定的出台,是为了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的精神落到实处,也是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殡葬管理条例》的要求。这说明咱们国家在处理医疗终末服务这块儿,治理得越来越精细了。 现在社会发展了,大家对生命尊严的要求更高了。医疗卫生机构不光要救人,还要把逝者安顿好,这事儿不光跟医疗有关,还牵扯到法律、伦理、民政这些部门。流程走不好,直接影响逝者的尊严、家属的权益、医院的秩序,甚至是公共卫生安全。这次六个部门联手出台规定,就是为了管好这个环节,体现了多部门合作的思路,也是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到了行动上。 这个规定最核心的就是管全流程闭环管理。先得把死亡证明弄明白。文件里说,在医院死的、或者是来医院路上死的人,证明由医院开;在外面正常死的,由社区诊所开;如果是非正常死亡的事件,由公安派出所根据调查结果来开。这样分清楚了责任边界,就不怕扯皮了。医院内部填证明也有了严格的流程:医生得亲自去查一下核对一下信息,两天内必须把证明办好。为了保险起见,医院还要把空白的证明和公章分开保管、两个人一起管着;还要建个登记系统来追溯这些信息。 卫生部门要把跟公安、民政的数据连通起来加强监管;还得让证明电子化变得容易些。另外规定也优化了遗体的安置和转运过程。医院要是忙不过来可以设个“遗体暂存区”,等接运车来了再把人送走;已经有太平间的机构尽量只当暂存室用。医生要是发现有人死了,得马上通知家属和殡仪馆来接人;医院还得登记一下运尸车的信息。要是碰到传染病患者的遗体,还得按照法律消毒后再火化才行。 暂存区还要有专人负责、有台账记录患者和家属的信息、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走、最后去哪了都要写清楚;还要跟家属、殡仪馆的人三方对一下账。公示服务信息和收费标准也是必须的。这个文件发下来就是为了让全国的医疗机构服务更规范、更人性化一些;咱们以后去医院碰上这种事儿也能更省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