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原市长刘佳晨涉贪污受贿及隐瞒境外存款被提起公诉,案件进入审理程序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通报,云南省昆明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刘佳晨(正厅级)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这起案件的查处,再次彰显了我国反腐工作的坚定决心和有力行动。

根据起诉指控,刘佳晨的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多个方面。

其一,利用担任辽宁省大连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大连市中山区区长等职务便利,多次骗取国家财政资金,数额巨大。

其二,在担任大连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共青团大连市委书记、大连市中山区区长、共青团中央统战部部长、全国青联秘书长、云南省丽江市委副书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厅长、昆明市委副书记、昆明市市长等多个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其三,不按规定报告,隐瞒其境外存款,数额较大。

刘佳晨出生于1972年3月,长期在党政机关工作,曾担任多地主要领导职务。

2021年,他出任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并兼任云南滇中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25年1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刘佳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随后,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值得注意的是,刘佳晨曾因参加马拉松赛事而引起社会关注。

2023年12月31日,时年52岁的他参加了2023上合昆明马拉松赛,以净计时3小时47分48秒完成全程马拉松,成绩达到"破4"水平。

这一事迹曾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话题一度冲上热搜。

然而,这样的"光环"并未能掩盖其背后的违法犯罪行为。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佳晨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外,根据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刘佳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罢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这一决定依法依规进行,体现了对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态度。

刘佳晨案的查处再次证明,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终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该案警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新形势下,既要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也要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