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宣判:网络售卖女童影像被判删除道歉并赔偿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判决;被告陈某作为某摄影公司法人,以“互免约拍”名义获取家长同意后,为儿童拍摄照片并发布至其社交平台账号。然而自2024年起——陈某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网络社交群内公开出售这些照片,并配以“白丝”“裸足”等不当文字描述,非法获利一万余元。其行为不仅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还严重违背社会公德,损害了公共利益。 此案暴露出当前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严峻问题。随着互联网普及,未成年人信息更容易被滥用,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监管漏洞和法律意识薄弱,将未成年人作为牟利工具。此外,一些家长对网络风险认识不足,轻信“互免约拍”等看似无害的协议,也为侵权行为提供了机会。 该事件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造成严重伤害。被侵权女童的肖像和隐私遭恶意传播,可能影响其心理健康和未来发展。若此类行为得不到遏制,将继续助长网络不良风气,威胁更多未成年人安全。本案的审理和判决具有示范意义,为类似案件提供司法参考,同时向社会传递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的信号。 法院最终判决陈某永久删除所有侵权内容,在正义网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款项将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公益事业。本案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由资深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参与,表明了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司法机关强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需多方协作,包括加强平台监管、提高家长防范意识、完善法律法规等,构建全社会参与的防护网。 本案的宣判标志着上海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的司法实践取得重要进展。未来,随着法律法规完善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网络空间治理将更加规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也将进一步健全。司法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守护未成年人就是守护社会的未来;面对网络传播快、隐蔽性强的挑战,既要通过司法裁判明确底线、形成震慑,也要加强日常管理和源头预防。只有家庭、学校、平台、社会组织和司法机关各尽其责、协同发力,才能切断灰色利益链,让网络空间真正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