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海治理长期存规则碎片化、执行不力等问题。全球约三分之二海域位于国家管辖范围外,生态系统脆弱却承载航运、渔业、科研等多重活动。随着深海探测和资源开发能力提升,关键矿产和海洋遗传资源的潜在价值凸显,如何在“利用”与“保护”间建立可操作、可监督的国际框架,成为全球海洋治理的核心议题。《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的生效,被视为完善公海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规则的重要制度安排。 原因: 一是海洋生态压力持续加大。气候变化导致海水升温、酸化加剧,塑料污染、过度捕捞和栖息地退化等问题交织——单一国家难以独立应对——亟需更高效的多边协调机制。二是国际规则需求上升。围绕海洋保护区设立、环境影响评估、能力建设与技术转移、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等议题,需要常设机构协调各方行动。三是中国参与海洋事务的深度提升。作为海洋大国,中国在有关谈判与合作中积累了经验,并在海洋生态保护、科研与治理能力建设上具备基础。四是国际多边合作面临不确定性。部分国家对国际组织态度摇摆,全球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因此,争取承办协定秘书处被视为稳定合作预期、提升治理效率的重要选择。 影响: 从治理层面看,秘书处是协定运行的核心机构,负责会议组织、信息管理和协调沟通,对规则落实和合作网络构建具有关键作用。若秘书处落户中国,将促进区域与全球海洋保护实践对接,吸引科研机构、国际会议和能力建设项目集聚,形成政策、科技与产业协同效应。从国际合作看,此举表明中国支持多边主义、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明确态度,有助于提升其规则实施和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影响力。同时,中国需以更高标准回应国际关切,确保秘书处独立性、中立性和程序透明度。对厦门而言,成功承办将强化其在海洋合作、港航服务和海洋科技领域的国际定位,并与现有区位和产业优势形成联动效应。 对策: 推动申请取得进展需系统化方案:一是完善承办条件与制度保障,明确办公设施、人员支持、会议服务、签证便利化等配套措施;二是突出专业能力与公共服务属性,依托海洋科研和环境监测资源提供技术支持,同时确保秘书处独立运作;三是加强国际合作网络建设,在能力建设、技术转移等领域提出开放倡议,增强各方信心;四是统筹国内治理实践与国际义务衔接,通过完善生态保护制度、提升执法能力等,为承担国际职责提供支撑。 前景: 秘书处选址将由缔约方程序决定,竞争城市需在区位、服务能力、稳定性诸上展开角逐。无论结果如何,《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实施已成趋势,国际社会对公海保护的投入将持续增加。未来,海洋保护区标准、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机制等议题将成为缔约方大会重点。中国若以建设性方式参与规则细化与合作,将推动协定从“文本生效”迈向“有效执行”,促进全球海洋治理的稳定发展。
在国际秩序调整的背景下,中国申请承办《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秘书处具有示范意义,说明了其作为海洋大国的责任和对多边主义的承诺;无论最终结果如何,中国主动参与全球治理的态度已清晰展现。面对气候变化和海洋保护等共同挑战,这种担当精神对推动国际合作、实现共同繁荣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