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林业局公开征集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12月31日,广东省清远市林业局对外发布了一项面向社会的公开征集行动,目的是把那些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揪出来。根据国家法律,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清远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科决定从2026年3月6日开始正式启动这一工作,把辖区内的各类破坏行为纳入打击范围。这项工作的截止时间定在2026年12月31日。 这次征集行动一共列出了七种可以举报的情况。不管是非法猎捕杀害鸟类,还是以食用为目的进行捕猎交易,甚至未取得许可证就擅自繁育、出售运输,又或者是生产加工相关食品,都在举报范围内。举报的线索一旦被查实并立成刑事案件,举报人就能获得最高500元的奖励;如果只是立成了行政案件,那也有3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不过有一个条件,就是举报人必须提供详细准确的线索,包括时间地点和具体情形,最好还有照片视频之类的证据。 如果同一线索被多人发现并举报,奖金会按先后顺序给第一举报人;如果是大家一起举报的同一线索,那就把奖金平均分给所有人。为了方便大家举报,清远市林业局准备了三种途径。大家可以打电话到0763-3866333或者24小时值班电话0763-3375543;也可以直接去林业部门现场反映情况;还可以写信寄到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林业大厦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科(保护科)。 为了保护大家的安全和隐私,清远市林业局承诺会对举报者的身份和内容严格保密。凡是泄露信息或者打击报复的行为都会被依法严惩。至于奖励怎么领?规定是从接到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必须要去办理手续才行。 值得注意的是有四种情况是不给奖励的:第一种是事实不清对象不明的;第二种是举报前就已经被别人公开过的;第三种是这个事情已经被处理过或者正在处理中的;最后一种就是不符合规定的情形。 这次行动由清远市林业局负责解释说明,从发布那天(也就是2026年3月6日)开始执行。清远市林业局希望广大群众都能积极参与进来,主动揭露这些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