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男孩给12岁儿子送上1350元压岁钱

台州临海杜桥镇的周先生给自己12岁的儿子小周送上1350元压岁钱。这孩子把钱和平时攒的零花钱一合计,足足有两千多块。他满心眼馋同学人手一部智能手机,趁着爸妈不留意,自己溜进镇上手机店,当场就刷了1498元抱回一台新手机。小周本以为“生米煮成熟饭”,爸妈只能认下这笔账,结果快递刚拆开,老爸一把把手机夺走。 周先生当天就带着手机去退货。商家却不答应,说包装拆了、电话卡也插了,商品外观受损没法卖了,只能按二手价处理。两人争执不下,周先生求助杜桥消保委分会。 工作人员听完双方的话后说:“小周还是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498元超出了他能独自管的钱数,再说交易也没经过家长同意。”《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有规定,这笔买卖从一开始就不合法。最终在调解下,商家退了1350元,剩下的钱当二手品处理了。 其实法律规定得挺清楚:八岁以上的孩子办大事要法定代理人帮忙或者同意才行。《合同法》也说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得家长追认才行。简单点说:孩子花大钱买东西、买游戏装备什么的,家长不同意就能直接“否决”。 给商家提个醒:碰到未成年人一个人买贵东西,最好让家长陪一下或者事后签个字。给家长的建议是:给孩子设个零花钱账户,大钱赶紧存起来;还有多和孩子聊聊花钱的事儿。最后告诉孩子:买贵东西之前要跟大人商量一下,尊重父母的意见也能少犯错误。压岁钱是孩子的私房钱,但“大人的否决权”才是最终的规则。搞懂这些道理了,压岁钱才能花得又开心又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