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河道上海段实现连续两年零非法采砂 综合施策打造流域保护新样板

问题:一度时期,长江口部分水域非法采砂活动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夜间作业借助江面环境掩护,形成“盗采—运输—销售”链条化特征;非法采砂不仅扰乱航运秩序,更易造成河床形态改变、局部冲刷加剧,威胁堤防安全与岸线稳定,对生态系统修复带来长期隐患。治理的难点于证据固定不易、跨部门处置链条长、执法成本高,单一手段往往难以形成持续震慑。 原因:非法采砂之所以曾屡禁不止,既有巨大利益驱动,也与传统监管方式覆盖不足有关。长江口航道繁忙、船舶数量多,违法船只可混迹其间并快速转移;同时,过去对违法行为的处置多集中在行政处罚层面,部分不法分子对风险评估不足,抱有侥幸心理。此外,取证难与执法力量分散,使得对团伙化、链条化犯罪的打击存在“发现难、追踪难、固证难、追赃难”的现实瓶颈。 影响:近年来,上海段非法采砂案件呈断崖式下降,折射出长江大保护制度与治理能力的同步提升。据上海市水务局信息,案件数量已从2020年的46件降至2023年的1件,自2024年起连续两年“零发案”。此变化带来的影响是多上的:一是对长江口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形成更可靠保障,减少潜灾害风险;二是推动航运通行环境更可控,降低因水下地形突变带来的安全隐患;三是对生态环境修复形成支撑,使岸线治理、湿地保护等工作更具连续性;四是对市场秩序释放明确信号,挤压非法砂石流通空间,促进行业合规经营。 对策:治理成效的取得,关键在于机制创新与科技赋能的叠加发力。一上,以“水公检法”协作机制为基础,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与长江航运公安、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加强行刑衔接,推动个案办理向制度化、常态化治理升级。2021年查处樊某某等非法盗采江砂案,依法判处主犯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追缴、没收盗采江砂及涉案船舶;随后又打掉长期盘踞长江口的非法采、运、销砂团伙,涉及的案件入选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的办案样本。2023年起,公安边防与港航力量加入协作,构建起“五方联动、协同共治”的治理格局,深入提升对跨区域、跨环节违法链条的打击能力。 另一方面,综合责任追究显著抬升违法成本。在公益诉讼等制度工具支持下,有关部门探索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民事赔偿协同发力,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实施“行政追责、刑事定罪、民事赔偿”一体化处置。上海首例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办理的非法采砂公益诉讼案中,当事人除承担赔偿费用外还被判公开道歉,说明了从“罚款了事”向“修复与担责并重”的治理取向,有利于把震慑延伸到“源头不敢动、链条不敢碰、利益不敢算”的层面。 另外,科技监管成为提升发现能力和处置效率的关键变量。自2022年起,上海在采砂易发高发重点水域逐步布设雷达光电系统,具备全天候监测能力,可对船舶异常停留、航迹偏移等情况进行预警,并与无人机巡查联动,实现“后方指挥调度、前方精准出击”的快速响应。数据显示,相关雷达光电系统已累计连续监控1119天次,无人机累计起飞500余架次,形成对重点水域的常态化覆盖。此外,执法部门探索“风险+信用”评估模型,对检查对象进行动态画像与分级管理,结合普法宣传、合规提示、告诫提醒等方式,把监管从单纯“查处”延伸到“预防”和“指导”,实现精准监管与企业合规的双向促进。 前景:从“高发”到“清零”,背后是法治保障、协同治理与数字化监管能力的系统性提升。面向下一阶段,巩固成果仍需把握三点:其一,保持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行,进一步做实线索共享、证据标准、案件移送与执行衔接,确保对团伙化犯罪形成持续高压;其二,持续完善智能预警与数据分析能力,提升对新型规避手段的识别效率,实现由“人盯人”向“系统盯风险”转变;其三,推进生态损害评估与修复责任落实,让破坏者付出与损害相匹配的代价,形成“惩治一案、警示一片、修复一域”的综合效应。随着长江保护法深入实施和治理体系完善,长江口水域有望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安全、生态、航运与发展之间的动态平衡。

从"江底有贼难禁绝"到"一江清水向东流",上海段的治理实践为流域协同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范本。随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加快,这种融合法治刚性、科技智慧与区域协作的治理模式,或将为更大范围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开辟新路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