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早上8点30分左右,崇明公安分局汲浜派出所接到了110报警。报警的是两名燃气公司的工人,他们在运送液化气经过养老院附近时,在路面上发现了一个蓝色印花斜挎包。王先生觉得里面的现金太多,没带身份证就直接交给了警察,沈哲警官立刻赶了过去。包里有两万多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也没有能直接确认身份的证件。警察看这个包颜色鲜艳又掉在马路上,判断是骑车人掉的,就请指挥室帮忙调看监控。监控显示是个穿黑衣服、戴红头盔的人骑车的时候掉的。 这时候汲浜派出所又接到了辖区居民马大姐的求助电话。马大姐急得不行,说她的包丢了,里面有两万现金和一张银行卡。民警沈哲一听就知道是捡到的那个包,赶紧叫她来派出所认领。原来马大姐是家里办喜事去银行取了钱,顺手把包放在了电动车的踏板上。她以为很快就到家没事,结果包滑落到地上都没察觉。等到她在菜市场付钱才发现包没了。 从报警到把东西送回马大姐手里只用了30分钟。民警清点后发现东西一样没少。拿回“喜钱”后,马大姐激动得不得了,直给民警和好心人道谢。临走时警察提醒她:“下次骑电动车带贵重东西,一定要放坐垫下或后备箱里,别图方便随便放踏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