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盐城城南置业破产清算首债会通过三项方案 管理人公布表决结果

恒大地产集团盐城城南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近日取得阶段性进展。2026年3月20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组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标志着该案正式进入实质性清算阶段。 此次会议的核心议题聚焦于三项关键决议。第一项《债权人会议闭会期间议事规则》以67.57%的同意率通过,为后续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和决策提供了程序性保障。第二项《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和第三项《破产财产原则性分配方案》均以62.16%的同意率获得通过,为后续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奠定了法律基础。 从表决情况来看,尽管部分债权人未出席现场会议,但通过非现场方式参与表决的比例较高,说明了债权人对于案件进展的关注。统计数据显示,参与表决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占比高达99.68%,显示出债权人对清算程序的广泛参与。 此次破产清算案的启动源于2025年12月30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受理裁定。申请方江苏统一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债权人之一,推动了案件的司法程序。恒大城南置业公司作为恒大地产集团在盐城的重要子公司,其破产清算不仅涉及41家债权人的利益,更对当地房地产市场和对应的产业链产生深远影响。 法律专家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若认为会议决议违法或损害其利益,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裁定撤销。此条款为债权人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同时也体现了破产程序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破产程序的意义不仅在于完成清算,更在于通过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安排,实现市场出清与风险化解。本次首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三项关键议案,意味着案件由受理与接管阶段转入实质处置阶段。下一步,能否在既定规则下形成共识、以专业方式维护资产价值、以法治路径处理争议,将直接影响债权人权益的实现,也将为营商环境与市场信用秩序的完善提供现实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