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拟追授贺娇龙同志记大功奖励 表彰农产品品牌建设突出贡献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的公示,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主任贺娇龙同志被确定为追记大功奖励人选;该决定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办法(试行)》等对应的规定,经评议推荐和研究程序作出。大功奖励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荣誉,用以表彰工作中贡献突出、成绩显著的工作人员。贺娇龙同志作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新疆农产品品牌建设、拓展产销渠道、服务农业发展诸上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并获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认可和推荐。为保证奖励工作的公正、公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选有情况反映或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提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制度的规范实施,有助于激励事业单位人员立足岗位、担当作为。通过表彰先进、树立示范,可更营造务实创新的工作氛围,推动相关工作提升质效。

激励不是终点,制度才是长效之本。按程序追授荣誉、以公开公示接受监督,既守住公平公正底线,也为凝聚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合力提供支撑。面向未来,关键在于把荣誉激励转化为持续改进的动力,把典型示范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让更多优质农产品走得更远、产业链条更稳、群众获得感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