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们,2019年5月开始,日照这边出了个事儿,李某下载了两部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视频,结果还存进了自己的电脑和网盘。今年4月7日,日照经开区分局的民警接报后立即行动,跑到李某家里突击检查,一下子就把这两部片子给逮着了。 这可是个大教训,2019年5月以来,李某天天往电脑硬盘里存各种“刺激”视频,觉得只要自己看就没事。结果法律根本不管你看不看,“持有”就已经犯法了。4月12日,日照经开区分局直接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给李某来了个行政拘留10日外加警告。 每年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咱们得清楚:看、持有、存本地都违法;发到网上群里那叫传播,处罚更重;就是随便转发个朋友圈都算帮助扩散。警察说碰到这些东西第一时间得删掉;看到别人发赶紧举报。 法律那是红线碰不得:如果像《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说的那样制作或者宣传极端主义,最高能判五年;如果明知是那种恐怖视频还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也得蹲三年以下。而《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则规定,对于这种非法持有行为不构成犯罪的,也能被拘留十天以上。 底线就是别下载、别存储、别传播才安全;发现了就马上删、赶紧报才是止损的好法子。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是在“自赏”,一旦越过那条法律的线,手铐可就等着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