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走了土地就能随便被收回吗?显然不行,这可是法律给农民吃的定心丸。哪怕你举家进城,手里那份写着你名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然管用。就拿上蔡村蔡某这对老夫妇来说,本来好好的在县城定居、孩子也工作了,突然老家的地就被收走了。他们当然不干,拿着合同硬是把官司打到了法院。 法官在法庭上说清楚了:承包期内发包方不能随意收地。无论是户口迁走、去外地工作还是住在哪儿,只要还在承包期限内,这地就是你的饭碗。所以最后法院直接判村委会违法,要求把地还给了蔡某。 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都在这一块儿画了红线。《民法典》第337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也说了,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这就是农户的“护身符”。虽然现在推行的“三权分置”政策给经营权松绑了,但发包方不能以你进城落户为由强行让你退出土地。 那要是你外出打工不种地了,家里的农田果园该怎么办?其实你完全可以自主决定把经营权流转给别人。既可以出租、入股,也可以转让给任何一个有需要的人经营。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重大改革创新。既守住了农民的地权底线,又盘活了农村的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