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把那个事儿给判下来了。说起来还挺刺激,这事儿起因是两个未成年人在某知名连锁餐饮店里包间吃饭的时候,居然对着餐具撒尿,还拍了视频传上网去。这下可好了,舆论炸锅了,大家都在骂呢。这视频搞得餐馆名声臭大街,生意也受影响。餐馆急得不行,赶紧把餐具全换了还消毒,也给当天的顾客退了钱,不过他们没打算就这么算了,直接把那两个孩子和家长告上了法庭。 法院最后定调子了,认为这俩孩子脑子进水了吧?主观上有过错,把人家的财产权益给伤了,名誉也没了。光销毁餐具的费用都得算进去,还有因为名声坏了导致顾客不来光顾这些损失。而且他们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这跟他们的侵权行为脱不了干系。法院觉得虽然孩子是未成年人,但他们那个年纪该知道做错事是要挨罚的。至于家长嘛,没看住孩子也是有责任的。 最后法院判这俩孩子在报纸上给餐馆道个歉,家长得赔钱。加起来一共220万元。这钱里头有餐具坏掉的钱、清洗消毒的钱、商誉损失还有赔给顾客的钱和打官司的费用。不过餐馆想多要点赔偿——要十倍价款那种补偿——法院没支持,说这是人家做生意的规矩,跟法律关系不大。 案子审完了之后,孩子还有家长也登了报道歉。孩子说知道错了,以后会改好;家长也表示对不起。这个判决不仅仅是给餐馆撑腰了,也是在给那些在公共场所胡来的人提个醒。不管是在外面干坏事还是家里的长辈管教不严,都要付出代价。这种例子告诉大家得守规矩、讲文明,司法机关也没一味地去搞惩罚主义,而是既把道理讲透又给了改过自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