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出台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新政,破解“矿权合规但用地受限”难题,助力重点工程提速

长期以来,我国矿产资源开发面临"矿权与用地审批脱节"的突出矛盾。尽管企业依法取得采矿权,却常因土地审批程序复杂、周期漫长而无法及时开工。此问题砂石等建材矿产领域尤为明显,严重制约了基建项目的原料供应。 造成这一困局的原因主要有三上:一是传统用地审批采用"先征后供"模式,与矿山开采的阶段性需求不匹配;二是林业、草原、湿地等多部门管理存职能交叉;三是历史遗留违法用地问题导致企业陷入"整改—报批"的死循环。 此次出台的《通知》直击痛点,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在用地机制上,首次明确露天开采项目可分期分区申请临时用地,单期不超过5年,累计期限与矿权一致。对不符合临时用地条件的项目,则允许一次性预留空间、分期办理手续。这一创新既符合矿产开发规律,又避免土地资源浪费。 审批改革上同样力度空前。新规要求建立用地用海用林"多审合一"平台,取消压覆矿产审查环节,对历史遗留问题实行"承诺制"办理。据业内人士测算,这些措施可使项目前期工作周期缩短40%以上。 政策红利已引发市场积极反响。以砂石行业为例,2026年全国基建投资预计突破20万亿元,新规实施后合法产能释放速度将提升30%,有效平抑建材价格波动。但专家也提醒,简化审批不等于放松监管,未来将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倒逼企业规范开采。 从长远看,这项改革标志着我国矿产资源管理向"全生命周期服务"转型。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维护、增减挂钩指标灵活使用等制度创新,既保障国家战略资源安全,又为乡村振兴提供用地支持,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

这项政策标志着国家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转变,从单纯的审批管制向要素保障和服务转变。通过制度创新破解"矿合法、地不合法"的难题,既尊重了市场化配置资源的规律,也说明了对产业发展规律的深化认识。随着这些措施的逐步落实,砂石等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将进入更加规范、高效的阶段,对保障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