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文化需求快速升级,公共文化服务面临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精不精”转变的新课题。
一方面,不同年龄、职业、地域群体对阅读推广、文艺展演、非遗传承、数字文化等需求更为细分;另一方面,部分基层文化供给仍存在同质化、碎片化现象,活动“热闹一阵、难以常态”,供需匹配度有待提高。
如何在坚持公益属性前提下提升服务效能、增强吸引力和可持续性,成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原因:出现上述问题,既有需求侧结构变化的因素,也有供给侧机制有待完善的原因。
其一,人口流动加快、生活方式变化带来文化消费时间和场景重构,传统“固定时段、固定地点、固定形式”的供给难以覆盖更多群体。
其二,公共文化服务长期以政府主导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的渠道不够畅通,专业机构、社区团体、企业资源未能充分进入,导致创新动力不足。
其三,基层在项目设计、运营管理、效果评估等方面能力参差不齐,缺少可复制的案例模板和可选择的优质伙伴,易出现“办了不少、留下不多”的现象。
其四,数字化传播和平台化服务加速发展,公共文化供给需要在内容生产、渠道触达和用户体验上同步更新。
影响:在此背景下,广东发布“征集令”,同步推进优秀案例与优质主体两项征集,具有承上启下的现实意义和制度价值。
对群众而言,征集将推动更多贴近生活的项目落地,提升参与便利性与获得感;对基层而言,通过案例梳理与主体汇聚,有望形成可借鉴、可移植的路径,降低探索成本;对政府治理而言,建立可检索的案例库和主体清单,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购买服务和项目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对文化生态而言,更多市场主体和专业机构进入公共文化领域,将促进公益与效率更好兼容,推动公共文化供给从“单一供给”向“多元协同”转型。
回顾“十四五”,广东已培育“粤书吧”“四季村晚”等品牌,形成一定影响力。
此次征集既是对既有成果的系统提炼,也为新一轮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打开空间。
对策:从工作导向看,“征集令”突出两个方面的机制创新。
第一,强调开放参与,面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团体及个人等广泛主体,拓宽公共文化服务的“入口”。
这一安排有助于打破传统供给边界,推动社会资源向公共文化领域集聚,让公共文化服务更具群众性和创造性。
第二,强调专业化、可持续的运营理念。
在坚持公益属性的基础上,引入专业评估、项目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思维,推动“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以更高效率实现更好体验,避免形式化、一次性工程。
更重要的是,通过“优秀案例库”和“优质主体清单”两类成果沉淀,把分散的创新实践转化为可共享的制度资产,为基层提供“可选菜单”,也为政府部门开展项目遴选、资金支持、服务采购提供依据,从而实现供需精准对接和动态优化。
前景:面向“十五五”,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将更加注重以人民为中心的需求导向,更加注重均衡可及与高质量供给并重。
随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竞争力将更多体现在“能否触达更多人、能否持续运营、能否形成品牌、能否产生长期社会效益”上。
广东此次发布“征集令”,若能在征集、评审、推广、落地、反馈等环节形成闭环,并建立常态化的更新机制,将有望带动各地在阅读空间、群众文艺、文化志愿服务、数字公共文化等领域涌现更多可复制的经验,促进城乡、区域、群体间文化服务差距进一步缩小。
与此同时,专业力量与民间智慧的协同,也将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更具时代感、互动性和传播力,进一步增强社区凝聚力与地方文化认同。
公共文化服务的转型升级,本质上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文化领域的生动实践。
广东以征集令撬动改革的做法,不仅是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贯彻落实,更是对文化治理创新的有益尝试。
当文化服务真正成为"大家事、大家办、大家享"的共同事业,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必将绽放更加绚丽的光彩。
这一探索所积累的经验,将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