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一辆公交车因车身标语内容引发争议;该标语将“贞洁”与女性价值直接挂钩,并把堕胎与“断祖先血脉”等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说法相连,引发公众质疑。不少网友认为,这类表述带有物化女性和性别偏见,宣扬落后的婚恋观,与现代社会倡导的平等理念相悖。法律界人士指出,该标语可能违反《广告法》涉及的规定。《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律师表示,将女性价值与贞洁绑定、把堕胎污名化为“不孝”或“不幸”的根源,不仅具有明显的性别歧视倾向,也可能加深对女性生育选择的偏见,损害女性合法权益。井研县交通运输局回应称,已关注相关情况,正会同有关部门核实。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公交车广告由第三方公司运营,虽非政府直接发布,但将督促相关企业尽快整改。据了解,当地共有5条城市公交线路及1条城际线路,涉及40余辆公交车。此次争议标语的出现,也暴露出公交广告审核把关存在不足。近年来,公共广告引发争议的情况并不鲜见。个别企业或机构为吸引关注,使用刺激性、争议性表达,却忽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与法律边界。此次事件再度引发公众对公共广告内容监管的关注。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强公共广告审核与日常监督,确保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基本共识,避免传播落后观念或误导公众。
公共交通是城市文明的“流动窗口”;任何借公共载体输出偏见、制造恐惧的内容,都不应被放任传播。用事实核查回应关切,用制度完善堵住漏洞,以法治与文明规范公共传播方向,既是对公众权益的尊重,也是对社会良好风尚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