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我国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执法力度持续加大。
然而,仍有少数不法分子为谋取私利铤而走险。
广东省连州市西江镇近日查处的这起非法狩猎案件,为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敲响警钟。
问题显现: 2025年3月,吴某、刘某、陶某三人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擅自在西江镇禁猎期、禁猎区内开展非法狩猎活动。
经查,三人共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1只,以及山斑鸠、雉鸡、珠颈斑鸠等“三有”保护动物若干。
此类行为不仅严重破坏当地生态平衡,更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等相关法律规定。
执法震慑: 司法机关审理认为,吴某、刘某二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陶某因参与程度较低并具有自首情节,被处以5400元罚款。
这一判决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深层原因: 专家分析指出,非法狩猎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包括:部分偏远地区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野生动物制品地下交易链条尚未完全斩断;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等。
广东省自2024年起开展的三年保护鸟类专项行动,正是针对这些问题推出的系统性治理方案。
综合治理: 西江镇已采取多项举措强化保护力度: 1. 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 2. 加大日常巡查频次,扩大监管覆盖面 3. 推出有奖举报制度,最高奖励300元/起 4. 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群众保护意识 未来展望: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将呈现三个趋势:执法手段更加智能化,逐步运用现代科技提升监管效率;惩处力度持续加大,形成更强法律震慑;社会参与度不断提高,构建全民保护网络。
西江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为绿美广东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保护野生动物,既是守护自然的底线要求,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题中之义。
对非法狩猎“零容忍”,并不止于个案惩处,更在于把制度、执法与社会参与拧成一股绳,让每一次举报、每一次巡护、每一次普法都成为生态安全的增量。
只有共同守法、共同监督、共同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图景才能更可感、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