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有个姓刘的男子,说他跟57岁的周女士谈恋爱时,借给了她几十万块钱,现在要不回来了。这事儿把周女士也给惹毛了,说你告我吧。这场跨越了年龄的恋爱,因为钱闹得挺僵。最近刘先生跟媒体说了说,说他在2021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周女士。周女士自称是新加坡籍华人,在房地产公司工作,还常请他去参加那种高大上的社交活动。两人交往后,周女士老是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借钱,每次都不多,也就两万块左右。 刘先生拿出微信转账记录显示,从2022年1月到2023年5月,他一共转给周女士大概53.8万元。虽然周女士还了一部分,但到现在还有37万没还。刘先生说自己的账户被周女士偷偷转走了钱,还让亲戚借了款。最开始借钱时大家都好好的有借有还,可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周女士还钱就没那么及时了。 2023年6月,刘先生催款催不动了,就被拉黑了。周女士接受采访时说男女朋友间借钱周转是正常的事。这事最后闹大是因为刘先生在周女士家里找到了一张法院传票。上面写着周女士卷进了一起合同纠纷案,有人告她拿着“内部购房资格”收了别人60.1万元后跑路了。诉状里还提到周女士是1968年生的,而且和另一个被告是两口子。 周女士听了之后解释说那60.1万其实是投资款,并且说自己实际是1975年生的。这下子年龄和婚姻状况都有疑问了。法律专家说这种关系里的钱常常分不清是借的还是送的。如果当时没说好到底是借还是送,打官司的时候就很难证明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聊天记录里周女士确实用了“借”和“还”这样的词儿,这可能能当成证据用。 还有专家分析说这事儿反映了三个问题:一是有些人谈恋爱时分不清钱跟感情;二是身份信息不透明容易让人不信任;三是为了钱吵架往往会让关系破裂得特别快。大家以后如果谈恋爱或者交朋友最好写个条子或者录音什么的,把钱的性质说清楚。 刘先生正准备把材料交到法院去呢。怎么把感情跟金钱的界限划清楚,也许能给以后的这类纠纷当个例子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