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向全区各行业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对元旦期间的市场价格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节日期间历来是市场价格波动的敏感时段。
随着元旦假期临近,消费需求增加,部分经营者可能存在趁机涨价、虚假促销等违法行为的风险。
针对这一现象,岱岳区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出击,通过提前发布提醒函的方式,引导全社会规范价格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根据提醒告诫函,各类经营主体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其中,明码标价成为重点要求。
经营者需确保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价格变化时应及时调整。
在开展促销活动时,必须如实标明降价原因、起止时间、原价及现价等信息,严禁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低标高结等手段欺骗消费者。
医药零售领域成为监管重点。
提醒函特别强调,医药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更不得通过强制搭售变相提高药品价格。
这一规定针对性强,充分考虑到冬季流感等季节性疾病可能引发的药品价格异常波动风险。
停车场、旅游景区等公众关注度高的领域也纳入规范范围。
停车场经营者需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政府定价停车场不得超标准收费,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应按公示标准收费。
旅游景区则要严禁通过设置"园中园"门票等方式变相提价,规范景区内餐饮和零售的价格行为,严禁欺客宰客。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社区团购、外卖、网购等平台也面临价格监管的新要求。
提醒函明确指出,这些平台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操纵价格,必须自觉明码标价,主动公示促销方案,防止价格欺诈行为在线上蔓延。
值得注意的是,提醒告诫函还强调了经营单位的价格承诺责任。
所有经营者需要履行价格承诺,价格变化前必须提前明码标价并告知消费者,严禁收取标价之外的未明示费用。
这一规定有助于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保护其知情权和选择权。
为确保提醒函的执行力度,岱岳区市场监管部门明确表示,节日期间将加强价格巡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这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监管方式,既给经营者充分的整改机会,也表明了监管部门的坚决态度。
从更深层意义看,这一举措反映了市场监管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以及对规范市场秩序的主动担当。
通过提前发布提醒函,监管部门给经营者明确的行为指引,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减少消费纠纷。
节日市场的“烟火气”,离不开透明公正的价格秩序作支撑。
以提醒告诫为先导、以巡查执法为保障,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维护,也是对经营主体守法合规的明确要求。
把短期旺季管理做细做实,有助于稳预期、促消费、树形象,让节日消费在更规范、更安心的环境中释放更大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