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短剧产业的蓬勃发展,儿童题材作品数量迅速增长。
2025年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 赋能千行百业的通知》后,这一新兴文艺形态得到全面推动。
在此背景下,儿童类微短剧虽然丰富了题材类型、创新了叙事模式,但也暴露出令人担忧的问题。
问题的根源在于部分创作者的功利化倾向。
为追求点击率和流量,一些制作方将成人世界的复杂关系、价值观念植入儿童题材作品,甚至利用儿童演员进行商业炒作和"啃小"式营销,严重偏离了儿童内容创作的初心。
针对这一现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于1月8日发布管理提示,直指三大倾向,划定创作红线。
遏制"成人化"倾向是首要任务。
管理提示要求创作者扎根儿童生活、尊重成长规律,确保人物言行、故事情节契合相应年龄段的认知能力、生活经验和社会道德准则。
这意味着不得为制造戏剧冲突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儿童形象,不得宣扬以恶制恶、权谋算计等观念,严禁安排儿童演员参与"霸道总裁"、"校园霸凌"、"挑动对立"等成人化剧情。
这一要求的核心在于扭转将儿童内容简单等同于"娱乐产品"的倾向,强调微短剧应成为滋养未成年人精神成长的载体。
儿童题材微短剧创作必须深耕思想性与教育性。
一方面要贴近现实、寓教于乐,以符合儿童认知的方式生动展现生活,在故事中自然融入爱国情怀、品德陶冶与知识启迪;另一方面要着力刻画少年儿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潜移默化地引导价值观塑造。
"守住童心、童真的底色"是审美与伦理底线,作品创作必须尊重儿童心理规律,避免成人化、庸俗化表达。
管理提示旗帜鲜明地反对两种不良创作倾向:制作逻辑混乱、脱离实际、格调低俗的内容,以及假借"艺术想象"之名宣扬急于求成、过度竞争的功利化成长观。
这双重"杜绝"从正反两方面划出了创作红线。
杜绝"工具化"倾向是保护儿童权益的必要举措。
管理提示明确要求,邀请儿童参演微短剧应依法取得监护人的书面知情同意,切实保障儿童演员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和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不得以造星为名进行"啃小"式商业炒作,不得宣扬"成名要趁早""颜值即正义"等观念,不得诱导家庭支付高额培训费、包装费。
同时严禁安排儿童演员超负荷拍摄和出演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情感纠葛等戏份。
这一规定明确了儿童参与演艺活动的根本前提是保障其健康成长权。
童年本应在阳光下自由塑形,而非被过早放入商业的窑火中烧制定型。
部分制作方将儿童演员视为低成本、高话题度的"工具",导致儿童权益面临被侵蚀的风险。
管理提示不仅要求程序合规,更强调实质保护,即拍摄安排需以儿童身心承受能力为红线,禁止任何形式的过度劳动或情感剥削。
防止"娱乐化"倾向需要行业的共同努力。
创作者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将儿童从成年人功利主义的脚本中解放出来。
要警惕那些披着搞笑外衣、内里却逻辑崩坏、扭曲认知的粗劣造物,引导创作的目光从流量的浅滩牵引至育人的深海,让每一帧画面、每一段故事都成为映照新时代儿童昂扬风貌的明镜。
管理提示的发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它为儿童类微短剧创作与管理确立了清晰的价值坐标与实践路径,有利于引导整个行业回归理性、回归初心。
随着相关措施的落实,儿童微短剧有望成为传播正确价值观、培育时代新人的重要阵地。
守护童年不仅需要划定红线,更呼唤全行业的价值重塑。
当创作目光从数据面板回归到孩子澄澈的眼睛,当商业逻辑让位于成长规律,微短剧这株新苗才能真正成长为滋养精神的参天大树。
这场关于童年的保卫战,检验着一个社会的文明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