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判了一个案子,把商业保险跟职业伤害保障之间的纠纷给理清了。现代快报的张晓培、王茹还有通讯员王蓓蓓都来报道了这个事儿。外卖骑手每天接单前,系统会自动给他们上一份人身意外险。这个险费是每次从首单配送费里扣2.5元,保额有意外身故或伤残60万元、医疗5万元。如果骑手在配送中受伤,公司的保险条款里写着,如果符合职业伤害情况,保险公司就不给赔了。可这事到底该咋算? 事情是这样的,方某某是个兼职骑手,今年在2024年配送时操作不当摔了一跤,被人社部门认定为职业伤害,拿到了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医疗费一共5万多块。后来鉴定出他是十级伤残,就找保险公司要6万元的意外险赔偿。结果保险公司不给,说他已经拿了职业伤害赔偿,不能重复赔钱。 方某某不服气,就把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法官说他跟公司签的那份团体意外险合同是有效的,这次送餐时出的车祸属于合同里的意外情况。虽然条款里有说不给赔职业伤害的话,但这是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没证据证明当时给骑手说清楚过这事儿,所以这条没用。 最后法院判保险公司得给方某某6万元的伤残金还有1200元的鉴定费。双方都没上诉。法官也提醒大家伙儿,现在骑手多了,安全风险也大了。像有的地方推行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是给新业态劳动者兜底的政策保障;外卖平台投的意外险是商业保险,性质不一样不能混为一谈。要是新业态劳动者条件符合的话,同时拿职业伤害保障和商业意外险是没问题的。 像这种情况要是保险公司不给赔,肯定是不对的;到时候大家可以直接走法律途径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