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户外登山热度持续上升,一些人因冒险进入未开发区域而遇险求助的情况也随之增多,占用大量政府部门和社会救援资源;为规范户外登山活动、建立更科学的救援费用追缴机制,北京市昌平区、门头沟区先后制定并正式施行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为户外安全管理提供了新的制度路径。两起救援事件也为办法落地提供了现实参照。2025年11月29日晚,昌平区十三陵镇未开发区域发生登山被困事件,7名成年人和6名未成年人在登山过程中失联。昌平区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部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全市同步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组织200余名专业救援人员展开搜救。经过9小时救援,13名被困人员于30日凌晨3时安全获救。同日晚间,昌平延寿镇大杨山附近又有3人因体力不支无法下山。昌平区应急管理局调动森防大队赶赴现场,经过近8小时救援,于30日清晨6时将被困人员安全送至山下。 两起行动动员了大量公共资源,也相应产生救援费用。根据《昌平区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对因户外登山活动涉险而动用公共资源实施救援的,相应机构依法保留追缴救援费用的权利。救援结束后,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向被救援人员说明了户外登山安全责任、违规涉险可能带来的后果以及救援费用追缴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该办法并非单纯“收费”,而是将依法管理与教育引导结合。办法第十六条明确,鼓励被救援人员通过参加社会服务、公益活动、公益宣传等方式“现身说法”开展安全教育;主动参加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的,可免于追缴救援费用。这为被救援者提供了一种既承担责任、也能发挥正向作用的选择。 在这个制度框架下,两起救援中的被救援人员认识到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的风险与后果,主动提出以向山区村庄捐赠物资的方式承担责任。最终,他们捐赠280件救生衣,全部捐赠给延寿镇黑山寨村和辛庄村,用于汛期河道巡护、临水巡查等防汛应急保障工作,并按需向村民发放,提升汛期安全保障能力。这是北京市首次以公益代偿方式完成户外登山涉险救援费用追缴,具有示范意义。 昌平区应急管理局涉及的负责人表示,“追缴救援费用”不是强制收费,而是依法享有的权利,也是一种明确警示,目的在于遏制任性冒险行为。通过让被救援者参与公益活动,既能对公共资源消耗作出补偿,也能形成更直观的安全教育效果,对其他登山者起到提醒作用。 从更深层面看,办法的出台与实施反映了公共安全治理的精细化思路。户外登山本无问题,关键在于少数登山者无视警示、擅入未开发区域,不仅危及自身,也会大量占用公共救援资源。建立救援费用追缴机制,有助于强化安全与责任意识,引导登山者选择更安全、规范的线路和区域。 为深入提升登山安全,相关部门提醒广大登山爱好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未开发区域环境复杂,地形险峻、气候多变,且可能有野生动物出没;山区信号较弱,一旦遇险联络困难。登山前应提前了解天气与路况信息,选择成熟、规划完善的露营地和景点,避免进入未开发险路。登山过程中注意塌方落石、泥石流、滑坡等风险,警惕不明昆虫叮咬;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上山,不在林区吸烟。迷失方向时保持冷静,及时报警或拨打求救电话,原地等待救援。
户外探险旨在强身健体,切勿让一时任性变成社会负担;北京两区的实践表明,完善制度设计往往比简单禁止更有效,强调引导与责任的管理方式也更具温度。只有每位户外爱好者自觉守规、敬畏风险,公共安全与个人自由才能更好兼顾。这既是治理能力的体现,也是现代公民素养应有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