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累累的家居公司股东搞出这一招,是真的亏本大甩卖还是想赖账跑路?

2024年6月,刘某、夏某、程某等人将江山某家居公司的股权全数转让给深圳、海南的两家投资企业,每人仅收取了1元象征性费用,同时任命聂某为法定代表人。聂某本身是这两家企业之一的负责人,刚接手公司就被限制高消费,根本无力经营或偿还债务。法院发现这些新股东名下还有多起被执行案件。《企业债务服务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原股东把965万元债务打包转给了新股东,还得给新股东支付48万元的“背债费”。这套操作说白了就是让原股东金蝉脱壳,逃避清偿责任。该家居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2024年7月开始被供货商和员工告上法庭,累计欠款超过350万元。针对职工欠下的60多万元工资,法院和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联手行动。 江山法院先查封了公司财产并向市场监管局提出调查建议。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认定这次股权转让属于隐瞒重要事实获得登记的违规行为,于是依法撤销了该股权变更,让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恢复到转让前的状态。在多方压力下,刘某等人筹措资金给43名职工发齐了工资。这起案件揭穿了“1元卖公司”的真面目。 近期,浙江江山法院公布了一个恶意欠薪逃债的案件。负债累累的家居公司股东搞出这一招,是真的亏本大甩卖还是想赖账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