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方案:严控涉企执法乱象,推进“综合查一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该省日前印发的2026年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将行政执法改革推向纵深,着力解决涉企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规范透明的法治环境。 长期以来,部分地区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现象,给企业正常经营带来干扰。一些执法部门各自为政,同一企业可能在短期内接受多个部门的检查,不仅增加企业负担,也影响执法效率。此外,个别地方还存在乱收费、乱罚款、趋利性执法等问题,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和营商环境。 针对这些深层次问题,安徽省此次改革突出系统性和协同性。工作方案明确,将巩固拓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果,推动执法监督从个案纠偏向类案规范转变,从问题整治向机制完善深化。此转变表明了治理思路的根本性调整,不再满足于就事论事的个案处理,而是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 在具体措施上,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和文明执法指引,坚决防止各类违规执法行为反弹。综合查一次改革成为此次工作的重点突破口。该省将制定联合检查事项清单,编制年度联合检查计划,通过整合不同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改革还注重与现有监管方式的有机衔接。方案提出将综合查一次与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制度贯通融合,分行业领域编制无感监测对象清单和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对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主体,探索实施沙盒监管,在可控范围内给予更大创新空间,体现了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 方案设定了明确的量化目标:到2026年底,全省行政检查事项整合率达到70%,行政检查计划内联合检查实施率达到80%,经营主体满意度达到90%。这些指标既是改革成效的检验标准,也为各地各部门提供了清晰的工作导向。 此外,安徽省还将全面推行无证明城市建设,通过数据共享和流程优化,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这一举措与综合查一次改革相互呼应,共同构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安徽此次改革是落实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既能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监管与发展的良性互动。

安徽的这项改革探索为全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样本。在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如何平衡有效监管与市场活力始终是道治理难题。通过制度创新规范权力运行,用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或许正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关键所在。这场改革成效如何,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