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伪造的皈依证、几张符纸、一套精心编造的"转运"话术,就成为了诈骗分子张某宗教场所周边行骗的工具。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典型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案件暴露出当前利用宗教名义进行非法敛财的新型犯罪手段。 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受害人众多且被骗金额不菲。2023年9月,受害人小胡在城隍庙游玩时被张某拦下。张某通过观察小胡面相,声称其近期霉运缠身,进而推销所谓的"符纸"和"法事"服务。由于小胡当时正面临工作挫折,心理防线较弱,最终被骗取五千余元。类似的诈骗还发生在小周和小陈身上。小周自2018年起就被张某以"做法事驱魔""祈福转运"等名义反复骗取钱款,将其视为"心灵依托"。小陈则在2023年2月被骗取四千余元。这些案例表明,诈骗分子针对不同受害人的心理状态进行"量身定制",使得诈骗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和隐蔽性。 从犯罪人的背景看,张某并非初犯。公安机关查证发现,早在2016年至2018年间,张某就曾因在静安寺门口拉扯过往行人进行算命,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而被处以三次行政处罚。这说明其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和顽固性,从轻微违法逐步升级为刑事犯罪。 法院经审理认定,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赔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等从轻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同时,伪造的皈依证、符纸等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这起案件反映出当前宗教场所周边存在的治理空白。正规宗教场所有明确的登记管理制度,宗教教职人员也有相应的认定备案程序。根据对应的规定,宗教教职人员不得从事打卦、占卜、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更不得借教敛财。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对宗教的尊重和对"大师"的信任,在寺庙门口等人流密集区域设局行骗,形成了新的犯罪形态。 黄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纪冬雨指出,要正确区分正常的宗教活动与利用宗教进行的诈骗行为。宗教信仰应当建立在理性和自愿的基础之上,而非通过恐吓、暗示或心理操纵来实现。群众在宗教场所周边应当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精准诈骗。 对于已经遭遇诈骗的受害人,法官建议采取两上措施:一是及时止损,停止继续支付任何费用,不与诈骗分子做过多纠缠;二是全面固定证据,妥善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联系方式等相关证据,并果断向公安机关报案,主动配合调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既是一次法治教育,也折射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的不足;面对生活压力,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是寻求科学帮助而非迷信"转运"。此案的判决维护了法律尊严,也为规范宗教秩序提供了范例,更提醒公众:理性应对生活挑战才是真正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