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工伤认定下来,社保局就必须给钱?

既然工伤认定下来,社保局就必须给钱?不是这样。工伤认定了,只是给你理直气壮去索赔的通行证,但社保局能不能真的赔钱,关键在于单位有没有交钱参保,还有赔偿金是怎么分的,手续齐不齐。 第一个方面是钱从哪来。主要是社保基金和用人单位一起掏。社保局拿出来的是工伤保险基金,前提是你单位一直正常缴费:医疗费、康复费、住院吃饭的补贴、去外地看病的交通费和住宿费,还有装假肢的钱、一次性伤残补助和一级到四级的伤残津贴,这些都由社保基金出。而用人单位得给你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和原来一模一样),还有这期间需要人照顾产生的护理费(如果有的话),最后要是合同解除了或者到期了,还得给一笔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个大前提是单位到底交没交钱。交了的话,社保局按规矩付该给的部分,单位自己该出的那部分也得给;要是没交或者中间断了,社保局就一分钱不出,所有赔偿都得找单位去要。 最后你得把这几个流程走完才能拿到钱。首先是做劳动能力鉴定,等伤情稳定了去申请,这一步确定你是几级伤残,后面算多少钱就靠这个了。然后就是去申报赔偿:社保那部分得拿着认定书和鉴定结论去找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单位那部分就跟单位谈好,要是不给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打官司。 工伤认定只是让你拿到入场券,不是直接给你把钱打进来的凭证。社保局会不会掏钱,核心就是看单位有没有依法参保;想要顺利把所有钱都拿到手,不光得做鉴定、主动去报,要是单位没参保的话,直接去告单位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