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的林某因为低头看手机,在行政单位院子里绊到障碍物摔下后去世了,他的家人起诉单位索赔。这事后来经过协调,家属拿到了13.5万元的赔偿。 中国、美国和韩国都开始重视这种“手机盲”的问题。新泽西州的议员提了议案,想把走路玩手机也定为犯法行为,一旦被抓到,就得蹲15天牢房还得罚50美元。议员觉得分心走路就像乱穿马路一样,很容易给开车的人添堵。 韩国首尔那边还推出了一些“禁手机”的安全标志,现在还在试弄着。那个黄底黑字的牌子上写着:“PEDESTRIANS ON CELLPHONES MAY CAUSE ACCIDENTS”,就是提醒大家别一边走路一边摆弄手机。有网友开玩笑说,要是中国也这么搞,估计能少一大半撞电线杆的人。 林某的案子虽然赔了13.5万,但也让人觉得挺尴尬的。公共道路上装了监控或者设了隔离栏,真的就能彻底拦住大家不看手机吗?法律上对这种因为自己大意导致的死亡该怎么界定呢?而且“低头族”已经成了引发交通事故的新源头——司机急刹车的时候,看到的往往是晃来晃去的手机臂弯和闪烁的屏幕。 大家千万别让手机变成一把最锋利的“隐形刀”。还是抬起头来看看路、迈迈步、深呼吸一下吧——生命安全可比那些消息更新来得重要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