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聚焦房地产基础制度重塑:赋权城市调控、推进现房销售与存量盘活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会议审查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对房地产领域作出系统部署,释放出深化房地产市场改革的明确信号。

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提出,充分赋予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

这一表述意味着未来五年房地产调控将更加注重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呈现明显的区域分化特征,一线城市与三四线城市、东部沿海与中西部地区的市场状况差异显著。

统一的调控政策难以适应各地实际需求,赋予地方更大自主权有助于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房地产开发模式方面,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制和融资主办银行制,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

这是对传统预售制度的重大调整。

现房销售制度的推进将从根本上解决预售制带来的工程烂尾、质量纠纷等问题,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但同时也对开发企业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融资主办银行制的建立,旨在建立更加稳定可靠的房地产融资机制,支持企业合理融资需求,防范金融风险。

针对当前部分城市存在的土地和住房供需失衡问题,规划纲要草案强调合理安排房地产用地规模和布局,促进土地供应与存量住房、人口变动等相协调。

这体现了从增量开发向存量优化转变的政策导向。

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提出推动已供未开发土地和在建项目分类处置,推进存量商品房和闲置商业办公用房盘活利用。

这些措施将有效化解部分城市的库存压力,提高土地和房屋资源的利用效率。

在住房品质提升方面,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这标志着房地产发展理念从追求规模速度向注重质量品质转变。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消费升级,人们对住房的要求已不仅停留在居住功能,而是更加关注居住品质、社区环境、物业服务等综合因素。

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将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

住房租赁市场建设也被纳入重点任务。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租赁企业。

发展租赁市场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对于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具有重要意义。

培育专业化租赁企业,有助于提升租赁服务水平,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纲要草案首次明确提出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的建立将覆盖房屋从规划设计、建设施工、使用维护到拆除处置的全过程,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房屋安全事故暴露出现行管理体系的薄弱环节,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中国房地产行业正迎来发展模式的深刻变革。

"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释放的政策信号表明,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基础上,更加精准灵活的调控机制和更高质量的发展标准将成为新时期市场建设的核心命题。

这不仅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安居梦想,更承载着经济转型升级的时代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