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集中通报11起质量监管违法案件 市场监管执法持续加力

一、执法公开:11起案件涵盖两大重点领域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依法公开2026年第6期质监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共计11起案件,分属产品质量与特种设备安全两大监管重点。据悉,上述案件均已由当事人主动履行完毕。此次集中公示,是该局持续推进"阳光执法"、提升市场监管透明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对辖区内违规经营行为的一次系统性梳理与公开警示。 二、产品质量违规:8起案件暴露多类问题 11起案件中,产品质量类违法案件占8起,涉及电商平台销售与线下实体零售等多种经营场景,问题类型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上。 其一,销售不合格及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惠州市贺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销售不合格床头柜,被依法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惠阳区秋长潘才坚电动车车行与惠阳区三和嘉航电动车店,因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受到相应行政处罚;广东华凯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亦因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被依法查处。上述案件表明,部分经营主体进货查验、质量把关环节存在明显疏漏,对消费者人身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其二,销售过期产品。惠州市繁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销售超过保质期产品,被没收非法财物并处以罚款。过期产品流入市场,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可能引发食品安全或使用安全隐患,性质较为严重。 其三,标签标识及认证违规。惠州市诺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的行为,性质恶劣,依法受到严肃处理;妙乐成人用品店因产品标签不合规、智兴文具店因产品无中文厂名厂址,分别被依法处理。认证与标识管理是产品质量监管基础性环节,上述违规行为折射出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合规经营意识不足的问题。 三、特种设备违规:3起案件指向安全管理短板 特种设备类违法案件共3起,集中暴露出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及人员管理三个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 自然人赖东岳使用未经法定检验的电梯,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被依法处以罚款。电梯作为高频使用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即投入使用,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危及公众生命安全。 深圳市南海威得利电梯起重设备有限公司未按规范对电梯实施维护保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被处以罚款。维保质量直接关系电梯运行安全,维保单位的失职行为是电梯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之一。 永盛电梯(惠州)有限公司因未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依据《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应的条款,被予以通报批评。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是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培训考核缺失意味着安全管理体系存在根本性漏洞。 四、执法意义:公开处罚是市场治理的重要手段 此次集中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反映了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透明化上的积极探索。通过公开违规主体名称、违规事实及处罚结果,既对当事人形成有效震慑,也向社会传递出明确的合规导向信号。从监管实践来看,定期公示处罚信息有助于引导经营者自觉提升合规意识,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辨别市场风险的参考依据。 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产品质量与特种设备安全是市场监管的两条核心主线。前者直接关系消费者日常生活的安全与权益,后者则涉及公共安全的底线。此次查处的案件虽属个案,但所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值得相关行业经营者引以为戒。

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安全,根本在于守住质量安全底线;集中公布处罚信息——是对违法行为的明确警示——也是对守法经营者的有力保护。唯有让标准真正落地、让责任压实到位、让执法保持常态,才能持续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市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