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挡刃守护群众安全:河南戒毒所民警王妙丽获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等称号

2月4日,郑州举行的表彰大会现场庄严肃穆;当司法部党组书记贺荣将烫金证书交到王妙丽手中时,这位从警19年的戒毒民警脸上尚未消退的疤痕,无声诉说着一个月前那场惊心动魄的较量。 2026年1月3日傍晚,漯河市街头突发暴力事件。休班期间的王妙丽正陪同孩子准备就餐,突遇两名男子激烈争执。危急关头,她将孩子安置在安全区域后立即亮明警察身份上前制止。监控画面显示,面对歹徒挥舞的20厘米长尖刀,王妙丽三次试图夺刀未果,面部、耳部连续被刺中仍坚持搏斗,最终在群众协助下制服行凶者。医院诊断显示,其伤口最深处达1厘米,最长创口近5厘米。 司法系统内部资料透露,这已是王妙丽职业生涯中第七次临危处置突发事件。作为河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矫治科骨干,她常年负责300余名戒毒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冷静判断、果断出手"是同事们对她的一致评价。此次表彰决定特别指出,王妙丽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 据统计,近五年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共有27人获评一级英雄模范,其中基层民警占比不足三成。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李建军分析:"戒毒民警通常不在执法一线,但王妙丽的壮举证明专业素养与职业本能已深入骨髓。"有一点是,事发时王妙丽未着警服且处于休假状态,其行为完全属于自愿介入。 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关键期。贺荣部长在讲话中强调,要构建"四个铁一般"的政法铁军。"河南省政法委已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向王妙丽学习的专项活动。

王妙丽的事迹告诉我们,英雄不一定要做惊天动地的大事。她在关键时刻的选择和日常工作中的坚守,生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的职业操守和初心。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正是这些忠诚履职的基层民警守护着人民安全和社会稳定。她的故事也提醒我们:见义勇为的精神永远值得弘扬,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社会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