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配合航拍摔了跤,结果把旅行社告上了法庭

咱们聊个事,最近有个热点,说的是游客在配合航拍的时候摔了一跤,结果把旅行社给告上了法庭。事情是这样的,现在有不少旅行社都搞那种送无人机航拍的项目,挺能吸引眼球的,大家也都愿意拍点美照留个纪念。但这回有人在拍摄过程中出了意外,旅行社到底该不该负责呢?法院这边刚二审完了一个案子,定下来游客自己得担80%的责任,旅行社呢,因为没把安保做到位,负次要责任。 有个叫陈女士的游客报了一个八天的旅行团,其中有一站是去个小岛玩,旅行社还送了航拍服务。出发前大家都收到了一份《出团通知》,上面写了饮食、住宿还有游览时的一些注意事项。等到了小岛上,陈女士配合拍照片的时候转了圈圈,还挥舞丝巾凹造型,结果踩到沙坑了就摔了个大马趴。诊断出来她右胳膊肘粉碎性骨折,算十级伤残。她就把旅行社和景区公司给告了,索赔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一共22万多块钱。 旅行社的说法是,他们出发前发了通知,路上导游也提了醒,风险告知工作已经做到位了。他们认为是陈女士自己搞那些高风险的动作才摔伤的,旅行社没啥责任。景区公司也觉得这事儿跟他们没关系。 一审法院判下来让旅行社赔4万多块钱,占总损失的20%。旅行社不服气上诉了。 市二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法官说陈女士自己得负主要责任。咱们自己的安全自己得负责嘛。海边的沙子软乎还有坑洼,这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情况。她作为成年人应该知道危险在哪。她在沙滩上转圈、舞动丝巾这些动作太容易失去重心了,也没好好注意安全。 旅行社那边也有问题。虽然发了通知说要注意安全,但没拿出证据证明他们在做航拍这个具体项目的时候给游客讲明白了具体的风险点。 另外现场导游也没拦着她做危险动作,安全保障这块做得不到位。 对于这种比较特殊的旅游项目,旅行社必须得好好告知、提醒才行。所以旅行社也有一定的过错。 至于景区公司呢,他们在现场挂了小心地滑的牌子。陈女士受伤后他们也赶紧送医院了。 法官还提醒咱们游客出去玩的时候要看清楚通知里的安全事项,结合自己的身体情况理性选择是不是要参加那些航拍或者探险的项目。 玩的时候得听导游的指挥,别光顾着拍好看的照片把自己的安全给忘了。 如果真的受伤了一定要留着病历、医药费发票、现场录像还有聊天记录这些证据去维权。 对于经营方来说,像航拍、徒步这种特色项目得单独写个风险告知书让游客签字确认,不能光发个通用条款糊弄人。 现场的工作人员也要盯着点游客的行为,看有没有危险动作及时提醒制止一下。 万一有人受伤了就得第一时间救人治病并且帮着办理赔手续别让损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