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严打电信网络诈骗 重拳惩处与源头治理并举

问题——电信网络诈骗呈现链条化、跨区域、隐蔽性强等特点,治理仍面临“打击难、追赃难、防范难”。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手法更新快、分工更细,已从“引流—话术—转账—洗钱”发展为相对完整的黑灰产链条;部分案件还与跨境窝点、境外通信和支付通道交织,深入加大侦查取证和资金追踪难度。同时,老年人、青少年以及涉网经验不足人群更容易成为受害者,社会防范压力依然不小。 原因——犯罪成本与收益不对称、技术与平台被滥用、黑灰产“分工外包”抬高治理难度。电诈犯罪常借助虚拟通信、匿名账户、跑分平台等工具隐藏身份,通过“兼职刷单”“投资理财”“冒充客服、公检法”等高频话术进行定向诱骗;同时,一些人员受利益驱动参与“帮信”,为上游提供卡、号、链路和转移资金等服务,使犯罪链条更加牢固。跨境协作又使团伙具备“打散重组、快速迁移”的特征,给持续打击带来挑战。 影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扰乱市场秩序与社会信任,并衍生洗钱等更广泛风险。电诈直接造成经济损失,容易引发家庭矛盾和社会焦虑;其背后的黑灰产还可能与非法买卖个人信息、非法支付结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相互交织,破坏网络生态并冲击金融安全。对司法机关而言,办案需要在依法惩治与权利保障、从严打击与规范适用制度之间把握尺度,提升整体治理效果。 对策——最高法明确“从严惩治、追赃挽损、精准普法、系统治理”四个着力点,形成打防并举的司法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汪斌在当天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人民法院将立足审判工作实际,聚焦重点与难点,以更大力度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依法打击力度。人民法院将继续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惩治组织化、职业化、跨境协同实施的犯罪活动,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关键环节依法从严惩处,强化震慑。审判中进一步突出“链条打击”导向,推动对上下游全链条责任的依法追究,压缩黑灰产生存空间。 二是加力追赃挽损,尽最大努力回应群众关切。针对电诈案件资金流转快、分散隐匿强的特点,人民法院将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并引导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同时通过多渠道措施提升挽损效率,推动判决结果更快落到返还兑现上。追赃挽损既关乎个案公正,也关系到社会信心修复和风险外溢阻断。 三是做实做细法治宣传,提高防范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最高法提出,将围绕易受骗人群和新类型案件,结合高发诈骗手段优化宣传方式,提升普法触达度和辨识度,打造具有法院特色的反诈宣传。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拆解作案套路和法律后果,推动“以案释法”转化为公众的风险识别能力,形成更有实效的社会防范氛围。 四是推进综合治理,强化惩治与预防相统一。人民法院将坚持系统治理,注重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落实职业禁止、禁止令等制度工具,并用好司法建议,推动行业治理和源头治理。重点在于打通信息共享、协同惩治与风险预警链路,将对个案的裁判延伸到对行业漏洞的整改与治理,推动治理常态化、机制化。 前景——治理将从“单点打击”进一步走向“全链治理”,司法在规则供给与协同治理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随着电诈犯罪持续演变,未来更需要跨部门协同、跨区域联动,并加强对新技术滥用风险的应对。通过统一裁判尺度、完善证据规则适用、强化财产刑与追赃衔接,司法有望提升打击精准度与治理穿透力。与此同时,持续推进普法宣传与行业规范建设,将为降低发案率、减少损失、净化网络生态提供更稳定的制度支撑。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司法机关、行政部门、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协同发力。最高人民法院此次部署的四项举措,既强调依法严惩,也注重预防教育;既着眼个案办理,也突出系统治理,反映了兼顾治标与治本的思路。随着措施逐步落地,将继续增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震慑力,为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净化网络环境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社会也应形成合力,持续筑牢反诈防线,压缩犯罪生存空间,守住群众“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