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天执行

丽水当地警方侦破过一起大案子,涉案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一个犯罪团伙利用软件伪造了2000多万条交易记录,硬是给5000多家网店刷出了“爆款”的假象。还有些商家专门花钱去给竞品刷差评,搞乱消费者的决策。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天,也就是10月15日就要开始正式执行了。针对这种灰色产业,新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绝对不能组织虚假交易和评价,第十三条也规定平台不准指使他人刷单。法律要求平台必须建立举报机制,发现违规的要赶紧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汇报,这样就形成了一道“平台自查”加“监管监督”的双重防线。 这部法律是历经三次修改才弄出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的副主任高莉娜透露,这次又增加了一些新规定。比如说不准随便拿人家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媒体账号名称或者图标乱用;不准把别人的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当作字号用;也不准把别人的商标设置成搜索关键词,让人误以为是人家的产品或者存在某种联系。另外还明确规定不能帮别人搞这种混淆的行为。 现在打开各大直播平台,经常能看到商家在玩“打擦边球”的把戏。比如有些服装品牌或者食品饮料的包装,跟知名品牌特别像,有的甚至就差一个字。这种行为会让消费者误买东西,也会让正品厂家的市场份额被蚕食。 新法特别针对这种“傍名牌”、“搭便车”的乱象进行了更细致的规定。目前“蹭流量”的行为花样很多。有的商家直接把某天鹅这个驰名商标嵌入短视频去引流;有的则用一些模糊的话术误导消费者,像“渠道货进专柜没问题”、“某知名主播同款”这些话成了高频话术陷阱。 现在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充电宝2万毫安只卖14.5元的离谱价格,还有茶饮店卖1元奶茶的促销活动。这些看似很便宜的东西往往质量不过关。充电宝因为偷工减料引发过多次公共交通起火事故;而茶饮行业里的商家更是陷入了“不参与促销就没流量,参与了肯定亏本”的困境。 针对这种“低价内卷”的现象,新法第十四条专门规定平台不能强迫商家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市场监管部门一旦发现有人这么干就可以依法查处。这样就能让消费者远离那种“看似便宜实则隐患多”的陷阱。 除了打击刷单和低价竞争,新法还在着力解决大企业欺负小企业、拖欠货款的问题。它第十五条第一次明确禁止大企业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不能强迫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或者拖好久不给钱。这个规定就是为了治实践中那种“压款半年以上”、“随意变更验收标准”的不公平现象,给小企业创造一个更平等的环境。 为了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新挑战和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法律给公平竞争的市场装上了“安全阀”,给经营者和消费者都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