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预制菜产业快速发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已成为当下亟需解决的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月6日正式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公开征求意见,意味着我国预制菜产业将进入更规范、更标准化的发展阶段。该标准旨更好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同时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依据。 从核心内容看,食品安全管理是标准的重点。标准强化了源头与过程管理,围绕原料选择、生产加工、产品包装、贮存运输、经营销售等全链条环节,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提出了明确的管控要求,强调用全流程思路降低风险。 在污染物和添加剂管理上,标准要求更严格。针对铅、铬、苯并芘以及致病微生物等重点风险因素,标准明确了相应的管控指标。尤其是明确规定预制菜不得使用防腐剂,直接回应了消费者对安全问题的关注。同时,标准要求企业尽量减少食品添加剂使用,严格限定可使用的添加剂品种,遵循“非必要不添加”的原则。 营养品质也是标准的重要关注点。标准要求熟制过程中避免过度烹饪,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尽可能保留原料营养成分。同时,标准建议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营养品质等因素合理设定保质期,避免单纯追求延长保质期。 关于预制菜的范畴界定,标准作出清晰划分。依据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理念,预制菜被定义为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经工业化预加工制成,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产品。同时,标准明确排除四类食品:主食类食品、净菜类食品、即食食品和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 此划分兼顾了不同食品的特征与管理需求。主食类产品被排除,是因为预制菜应体现菜肴属性,而主食类产品已有相应国家标准管理。净菜类食品仅经过清洗、去皮、分切等处理,仍保持原料属性,因此不纳入预制菜范围。即食食品如预包装火腿肠、泡椒凤爪等开袋即食产品,无需复热或熟制处理,与“需加热或熟制后食用”的预制菜特征不符。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本质上属于连锁餐饮内部的集约化加工配送环节,管理上应按餐饮环节有关法规标准执行,而非作为预包装预制菜管理。 为保障消费者正确食用,标准对产品标示提出明确要求。对预加工已熟制产品,以及预加工未熟制或未完全熟制产品,企业必须清晰标示食用方式,避免因加热不足引发食源性疾病,或因过度加热影响营养与口感,表明了对消费者知情权与安全的重视。 从产业发展角度看,该标准的出台意义突出。标准系统整合了现行污染物限量、产品标准、过程规范以及食品接触材料等相关要求,为企业提供更清晰的执行依据,有助于规范生产、提升质量。同时,统一的国家标准也将为市场竞争提供更公平的规则,促进优质企业脱颖而出,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这场关乎亿万消费者“舌尖安全”的标准完善,既是规范新兴产业的必然之举,也是推动食品工业现代化的重要契机。随着标准化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力,中国预制菜产业有望在保障民生与促进经济的双重目标下,实现更稳健、更高质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