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这家连锁超市的发票问题引发了不少消费者的不满

赣州这家连锁超市的发票问题引发了不少消费者的不满。赣州经开区市民反映,江西省宏昌百货有限公司在小程序开发票方面存在困扰。消费者反馈说,3月2日去查看小程序时,里面的消费订单和电子小票全部不见了,还没来得及开呢,宏昌超市的管理这一下可倒好。之前会员小程序的个人中心明明能看到每一笔消费记录和电子小票,结果把小程序给升级了一下。所以给消费者给了个难题:必须给他们提供纸质小票才肯开发票。当然,谁也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啊。但是这种做法是不是有权利删除消费者的订单和电子发票呢?我们把它升级到法律层面来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四条都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开具发票。 即便消费者没有纸质小票也没关系,因为他们还有银行转账记录、电子支付凭证等付款证明来证明交易真实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看,商家不应以缺少纸质小票为由拒绝开具发票。这个时候还是请市场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来督促一下呢。关于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回复了呢:他们去调查过了,江西省宏昌百货有限公司解释说是因为小程序升级,所以显示不出以前的购物记录和电子小票。现在呢这个“宏昌超市”小程序已经升级完成了。税务局工作人员已经给他们施压了呢,要求他们按照规定给消费者开具发票了。 总之这次事情给消费者的体验也给商家提出了一些警示:商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