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已成为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国家发改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任飞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纳入今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深入凸显了这项工作的战略地位和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市场一体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地方保护主义仍然存在,部分地区在招商引资、市场准入诸上存在不规范行为,影响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这些问题既阻碍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也制约了经济效率的提升。为此,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法治手段进行规范和引导。 为解决该问题,国家发改委将采取多层次、全方位的举措。首先,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为市场一体化建设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框架。这部条例将成为推进市场统一的基本法律工具,为各地政府行为划定明确的法律边界。 其次,制定出台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明确列举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哪些不能做"。这份清单将涵盖地方保护、市场分割、不正当竞争等违反市场统一原则的具体行为,形成负面清单约束。同时,制定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明确"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为地方政府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引,既鼓励合理的招商引资活动,又禁止违规竞争行为。 此外,国家发改委还将完善有利于统一市场的统计财税考核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改革考核体系,引导地方政府将工作重心从单纯追求本地增长转向促进全国市场一体化建设,形成有利于市场统一的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这种制度创新将使地方政府的行为更加规范,更加符合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 这些举措反映了从法治、制度和激励三个维度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系统思路。通过法律条例提供制度框架,通过清单制度明确行为边界,通过考核制度调整激励导向,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这种多管齐下的方式既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行为,也有利于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国市场的深度融合。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此次改革不仅破除显性壁垒,更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标志着改革进入深化阶段。随着制度体系健全,中国超大规模市场的潜力将充分释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