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最高法给大家介绍了家庭暴力犯罪的四个主要特点,冷暴力和精神暴力这种情况开始变得越来越明显。最高人民法院还有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一庭一直在关注这些问题,他们坚决地依法从严惩处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犯罪。最高人民法院说,这一类型的案件主要有这么几个特点:第一个就是施暴者大多是男性,针对女性的。施暴者大部分是中青年,还有他们的文化水平比较低。 第二点就是双方关系上,现在同居不婚、分居不离这些情况越来越多了。这些非典型家庭关系里发生暴力也占了一定比例。第三点是地点上,这种暴力主要发生在家里或其他私密空间里。冷暴力、经济控制和精神暴力这种软暴力也逐渐凸显出来,隐蔽性比较强。第四点是起因上,通常是因为情感纠葛、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小事慢慢累积升级导致的。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李睿懿讲了一下各级法院的态度:各级法院对家庭暴力零容忍,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尤其是对那些动机很坏、手段残忍造成严重后果的人,还有因为酗酒、吸毒、赌博这些恶习长期或者多次实施家暴的人,都给严惩了。 当然了,最高法也提到了处理方式还有宽严相济这个原则。对那些情节较轻的或者因“以暴制暴”导致严重后果但是被告人真诚悔罪又得到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也会从轻处理。这样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最后一点就是各级法院也会对一些困境中的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心理疏导还有安置帮扶措施来保护他们和未成年人。这么做是为了防止因为家暴导致其他社会问题发生。